准确的说应该叫操纵股价,当然算不上范法!但内幕交易就是范法,所谓的内幕交易就是内幕知情人士利用内幕消息在二级市场上赚取非法利润的行为。而操纵市场者操纵股价之所以大行其道,很重要的手段就是通过内幕交易和黑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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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才构成股票犯罪…怎么样才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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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操作股票犯法吗?

    准确的说应该叫操纵股价,当然算不上范法!但内幕交易就是范法,所谓的内幕交易就是内幕知情人士利用内幕消息在二级市场上赚取非法利润的行为。
    而操纵市场者操纵股价之所以大行其道,很重要的手段就是通过内幕交易和黑箱操作来实现的。
    我们撇开部分券商炒做自身承销的新股和配股不说,仅仅以发生控制权,第一大股东移位的重组类公司为例来揭开操纵市场者利用内幕交易,黑箱操作操纵股价,操纵市场的冰山一角。
    一般来说,重组类公司的内幕人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被收购方的高层人士;
    二是收购方的高层人士;
    三是财务顾问;
    四是所谓的二级市场炒做方,即所谓的庄家。
    一般来说,收购方和二级市场的炒作者是合二为一的。
    如果二级市场无利可图,收购方收购所谓壳资源公司的积极性将大打折扣。
    收购方和二级市场的炒作者合二为一便构成了完完全全的内幕交易。
    以亿安科技(0008)为例。
    亿安科技的前身为深锦兴,从K线图可以看出,庄家开始进驻亿安科技的时间为1998年10月下旬,完成建仓的时间为1999年1月。
    在1998年11月29日至1999年1月14日的55个交易日里,亿安科技的累计成交量高达8191万股,换手率高达232.12%。
    按此计算,主力庄家底位仓的成本为10元。
    1999年5月,第一大股东易主为广东亿安科技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这说明内幕人士和庄家至少在1998年10月后就得知了亿安科技的重组内幕。

    操作股票犯法吗?


    二、构成股票诈骗罪怎么处罚?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构成股票诈骗罪怎么处罚?


    三、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的条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 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4、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

    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的条件?


    四、



    五、变造股票债券罪的犯罪构成?

    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所谓伪造、变造,已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中作过介绍,这里不再赘述。
    所谓股票,是由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要式凭证。
    根据公司法规定,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
    (3)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股票的编号等等。
    作为证权证券,作用是证明股东的权利,而不是创设权利。
    其制成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其签发是由股份公司对缴纳股款的认股人所进行的。
    股票的发行价格既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不过,无论如何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所谓公司、企业债券,是公司、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一种用以显示和证明与他人形成的金钱债务关系的证券。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债券必须载明公司的名称、债券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
    所谓数额较大,是指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面额较大。
    本罪不仅要求具有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而且还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
    缺少其一,都不能构成本罪。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单位,又包括自然人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变造股票债券罪的犯罪构成?


    六、怎么样才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

    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证券、期货市场正常的交易管理秩序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所谓提供,是指将虚假的有关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故意传播或扩散。
    既可以提供给个人,又可以提供给单位;
    既可以是当面口头提供,又可以不面对他人而采用书面、影视、计算机等方式提供;
    既可以单个地提供,又可以成群成批地提供。
    但无论其方式如何,其所提供的必须与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相关且必为虚假的信息。
    如果与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无关或者所提供的不是虚假的信息,则不构成本罪。
    至于虚假信息的来源,既可以是自己编造的,又可以是他人编造的,但来源如何都不会影响本罪成立。
    所谓伪造,在这里是指按照证券、期货交易记录的特征包括形式特征如式样、格式、形状等内容特征,采用印刷、复印、描绘、拓印、石印等各种方法,制作假交易记录冒充真交易记录的行为。
    所谓变造,是指在真实交易记录的基础上,通过涂改、剪接、挖补、拼凑等加工方法,从而使原交易记录改变其内容的行为。
    所谓销毁,是指将证券、期货交易记录采用诸如撕裂、火烧、水浸、丢弃等各种方法予以毁灭。
    所谓诱骗,是指采取提供虚假的信息或将交易记录加以销毁的方式,以对投资者进行欺骗、引诱、误导,从而骗取投资者信任使投资者买卖读证券、期货合约的行为。
    本罪为结果犯,只有因行为人的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的行为造成了实际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本罪。
    否则,即使有上述行为,但没有造成实际损害后果或者虽有实际损害后果但不是严重的后果,都不能构成本罪。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有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单位,才能构成本罪。
    非上述人员、单位不能构成本罪而成为本罪主体。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为虚假信息而故意提供或者明知是证券、期货交易记录仍决意伪造、变造或者销毁,并且具有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的目的。
    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怎么样才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


    七、构成欺诈发行股票罪的行为有哪些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本罪具有以下特征:1.行为人有非法发行股票、债券以达到筹集资金的目的。
    2.行为人有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
    这主要是指违反公司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作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的内容全部都是虚构的,或者对其中重要的事项和部分内容作虚假的陈述或记载,或者对某些重要事实进行夸大或者隐瞒,或者故意遗漏有关的重要事项等。
    例如虚构发起人认购股份数额;
    故意夸大公司、企业生产经营利润和公司、企业净资产额;
    对所筹资金的使用提出虚假的计划和虚假的经营生产项目;
    故意隐瞒公司、企业所负债务和正在进行的重大诉讼;
    故意遗漏公司、企业制订的重要合同等。
    “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是指实际已经发行了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如果制作了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但只锁在办公室抽屉里,或者还未来得及发就被阻止,未实施向社会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是否已经发行了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是区分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
    3.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必须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后果严重”主要是指造成了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的重大经济损失;
    严重影响了债权人、投资人的生产、经营活动,甚至造成他们的破产;
    破坏了债权人、投资人的正常生活甚至激发了一些社会矛盾,影响了社会安定和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等等。
    “其他严重情节”,主要是指除数额巨大和后果严重以外的其他情节。
    根据刑法规定,对构成犯罪的个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对构成犯罪的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实际执行中,如果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和其他企业法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非法募集的资金中饱私囊,落入个人腰包,则属于贪污行为或侵占行为,应当分别依照刑法贪污罪、侵占罪的规定处罚

    构成欺诈发行股票罪的行为有哪些


    八、怎么样才会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

    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 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4、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

    怎么样才会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


    参考文档

    下载:怎样才构成股票犯罪.pdf《股票停牌后多久能买》《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多久卖出》《股票跌停板后多久可以买入》《股票资金冻结多久能解冻》下载:怎样才构成股票犯罪.doc更多关于《怎样才构成股票犯罪》的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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