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股票是不是股东
是股东。
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严格而言,在公司法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内涵有所区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指在公司成立时向公司出资或在公司成立后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是指在公司设立时或设立后合法取得股份,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只要拥有公司的股票就是那的股东,但是股票还分记名股票和不记名股票,你在交易所买的是不记名股票,在股动大会上是不具有发言权的,换句话说就是没有实权参加股东大会没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跟着程序走就可以了,该投票投票,有问题就在提问环节发问。
除非有特殊目的。
只有1股也是股东。
我们开股东大会都是把股东当爷供着,有个小股东特别搞笑,前两次来开会就是不肯提前买1手,一定要违反程序混进来,态度还好,就是不肯讲理--估计是对公司的股票感兴趣又怕交学费。
另外提醒一下,现场参加股东大会要在股权登记日前手里至少持1股股票(实际操作一般是买1手);
股权登记日没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按理没资格以股东身份参会--即使是在登记日之后开会之前买了。
从事实上来说,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持有的股份种类和数量。
因此,只要公民持有公司股份,就是该公司的股东。
然而,上市公司一般对外发行的股票数量是比较大的,所以中小股东无法进入董事会进行日常管理,也没有发言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为什么有退市风险的股票机构还要大量买进
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虽然有退市风险但是很可能机构有散户所不知道的真相。
比如看似风险很大的这支个股有可能会重组或是什么重大的利好。
趁着利空出尽逢低买进。
等以后利好出来后高抛出来就可以狂赚一大笔了。
从历史上看这样的情形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三、公司为什么要回购自己公司的股票?
绝对控股,好控制股价。
也说明不差钱。
四、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制公司时为什么要折股
因为有不良资产进入了股份公司,降低了股份公司的实际价值~
五、为什么大股东一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票
绝对控股,好控制股价。
也说明不差钱。
六、企业在什么情况下为什么要收回市场上自己的股票?
股票回笼可能原因有很多,现在只说几种情况.第一种是股市股价远低于股东预期,实际值高于市场估值,类似低价收回.第二种企业合并或业务合并有升值的可能.第三制造假象拉升股价,提升企业资本值.第四公司内部出了权力之挣私下收股控制股权.有好也有坏自己多分析才能作出进与不进的依据
七、上市公司为什么允许庄家操纵本公司的股票
我给你用最短的话说明白 全是大白话阿 庄家 就是有很多这个股票的 因为它的手里的股票数目巨大 据个例子 为了方便理解 例子的很多数据不正确也不现实 一个公司一共发行100股 这个庄家 就拿了70股 当这个庄家卖出了10股 虽然相对于一共的不是很多 但是与散户的30股相比 就很多了 因为卖出的太多 所以股价跌了(和咱们买米买面买肉差不多 东西多了 就便宜 少了就贵) 这个时候散户见股价跌了 以为继续跌 慌忙赔钱卖出 这个时候 庄家 又低价买入 如果量大 股价又长了 这个时候 庄家又卖出 所以他挣钱了 所以说 庄稼能控制股价 我说的只是个最简单的道理 其实根本没有那么简单 一旦庄家掌握了太多的股票 他也很不容易出手 需要好长时间 不是一天两天能卖完的 当然 也不是一天两天能买来了 所以 他就弄了很多假象 来迷惑散户 如果不成 那他赔的就不是一点半点了
八、一个股票的大股东大量抛售股票会产生什么后果?
不管是谁大量抛售股票肯定会使股价下跌,当庄家如果想出货的话,肯定先拉高股价,在市场制造消息来吸引散户入场,等股价拉高散户入场后,就不记成本的把手中股票抛给散户。
将散户套牢后,股价持续低迷,庄家在低位找机会吸收散户的筹码,然后在拉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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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什么叫停牌
停牌: 股票由于某种消息或进行某种活动引起股价的连续上涨或下跌,由证券交易所暂停其在股票市场上进行交易。
待情况澄清或企业恢复正常后,再复牌在交易所挂牌交易。
指暂时停止股票买卖。
当某家上市公司因一些消息或正在进行的某些活动而使该公司股票的股价大幅度上涨或下跌,这家公司就可能需要停牌。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上市公司如有下列情形,交易所可报请主管机关给上市公司予以停牌: (1)公司累计亏损达实收资本额二分之一时。
(2)公司资产不足抵偿其所负债务时。
(3)公司因财政原因而发生银行退票或拒绝往来的事项。
(4)全体董事、监事、经理人所持有记名股票的股份总额低于交易所规定。
(5)有关资料发现有不实记载,经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解释而逾期不作解释者。
(6)公司董事或执行业务的股东,有违反法令或公司业务章程的行为,并足以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
(7)公司的业务经营,有显著困难或受到重大损害的。
(8)公司发行证券的申请经核准后,发现其申请事项有违反有关法规、交易所规章或虚假情况的。
(9)公司因财务困难,暂停营业或有停业的可能,法院对其证券做出停止转让裁定的。
(10)经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
(11)公司组织及营业范围有重大变更,交易所认为不宜继续上市的。
另外,上市公司如有下述情形,则应要求停止上市买卖: (1)上市公司计划进行重组的。
(2)上市证券计划发新票券的。
(3)上市公司计划供股集资的。
(4)上市公司计划发股息的。
(5)上市公司计划将上市证券拆细或合并的。
(6)上市公司计划停牌的。
若遇到以上情况,证券行情表中会出现"停牌"字样,该股票买卖自然停止,该股票一栏即是空白。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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