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可以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手续吗?如何办理呢?
可以的。
需一下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国籍证明;
2、居住证明,主要指带有客户姓名、居住地址等信息水煤电缴费单据;
3、融入方个人的履历;
4、婚姻状况证明;
5、资产或收入证明;
6、所持股票的权利证明;
7、配偶出具的同意融资及质押的证明;
8、中国人民银行、其他资信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估报告;
9、融资申请书;
10、融入方个人目前的债务状况、在本笔融资期限内到期的债务情况以及还款来源说明;
11、其他经评估需要提交的必要文件。
二、公司强制回购股份如何处理?
公司能够在下列情形下回购股东股权。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扩展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对被执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凭证(股票),人民法院可以扣押,并强制被执行人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转让,也可以直接采取拍卖、变卖的方式进行处分,或直接将股票抵偿给债权人,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
被执行人在其独资开办的法人企业中拥的投资权益被冻结后,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裁定予以转让,以转让所得清偿其对申请执行人的债务。
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 三十六条的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
人民法院也可允许并监督被执行人自行转让其投资权益或股权,将转让所得收益用于清偿对申请执行人的债务。
参考资料来源: 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三、我公司持有记名股票,我公司被兼并后怎么处理这些股票
展开全部如果当初登记股票时以法人名义,那么现在你的公司被别人兼并,也就是说你持有的股票的持有人(原法人)已经不存在,应该根据所持有股份的比例转为个人名下,到发行股票的公司董事会办理股票登记
四、急求!股票要约收购被豁免?
就是当一家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量超过一定的比例,他就要以一个价格向全休股东发出全购协议.这个价格每一家交易所的规定都不同.但一般来说,第一大股东都会预先做好交易所的工作,不用他作全购.你学习会计知识就可以了.我就一般看现金流量,赢利能力,管理层水平,行业前景,公红水平等.
五、股票回购,谁会被收购,用什么钱收购。回购价格怎么算?回购后的股票如何处理。
回购有定向或非定向的方式;
定向,是向某股东协商数量、价格进行回购;
非定向,一般是通过二级市场,按市价回购;
回购的资金一般是自有资金或融资进行;
回购的目的一般是大股东看好自己的股票,或者减少市场流通量。
回购以后,有继续持有,也有进行注销、还有进行股权激励等。
一般来说,回购,对公司的股票产生利好,如果手里有,可继续持有!
六、股权转让有回购协议,会计怎么处理
1、接收投资单位借:实收资本——出让人贷:实收资本——受让人2、出让股权单位借:其他应收款——受让人贷:长期投资—其他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投资收益 (如果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3、受让股权单位借:长期投资—其他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 (股权面值)营业外支出(折价购买,贷记投资收益)贷:银行存款
七、个人可以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手续吗?如何办理呢?
可以的。
需一下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国籍证明;
2、居住证明,主要指带有客户姓名、居住地址等信息水煤电缴费单据;
3、融入方个人的履历;
4、婚姻状况证明;
5、资产或收入证明;
6、所持股票的权利证明;
7、配偶出具的同意融资及质押的证明;
8、中国人民银行、其他资信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估报告;
9、融资申请书;
10、融入方个人目前的债务状况、在本笔融资期限内到期的债务情况以及还款来源说明;
11、其他经评估需要提交的必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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