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干股是如何分配的?
干股是指在公司的创设过程中或者存续过程中,公司的设立人或者股东依照协议无偿赠予非股东的第三人的股份。
该种股份就是干股,持有这种股份的人叫做干股股东。
干股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干股是股份的一种;
二是干股是协议取得,而非出资取得;
三是干股具有赠与的性质;
四是干股的地位要受到无偿赠予协议的制约。
3、 享有的股权是否受到限制 很多情况下,根据协议受让干股的股东不享有完全的股权,仅享有部分股权。
通常干股股东享有红利分配权,解散时的剩余财产分配权、持有一定期限后享有转让的权利,但不享有表决权、查阅账簿权等参与决策的权利。
在干股股东仅享有不完整的股权时,干股股东应注意,当股权受到侵害时,股东应识别其是否合法享有被侵害的权利,如果依据协议其并未合法取得该项股东权利,就不能主张此项权利。
4、 影响干股股权效力的因素 当干股股东与其他股东或公司发生纠纷进行诉讼时,干股股东的法律地位可能会被否认。
相对于普通股东而言,干股股权的效力更易于被否定。
干股股权的效力可能因以下情形被否定:没有在工商档案中予以登记,没有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记载,缺少合法的股东会决议,股权赠予协议被认定无效,股权赠予协议被申请撤销等。
因此,干股股东在受让股份并持有股权的过程中将面临很大的法律风险,建议其在受让和持有的各个环节征询专业律师的法律意见,以减少或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可见,干股的分红是依当事人协议而定,而此协议是否完全受法律保护要受很多因素的制约。
二、夫妻双方共同投资的公司中股权如何分割
夫妻双方共同投资的公司中的股权分割:1、直接转让。
2、作价补偿。
由持股配偶一方将本属于另一方的股份折价后,以货币的方式实现对另一方的补偿。
3、拍卖分割。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公司股权问题怎么分配?
有限公司 一般几个人是合资公司 责任公司 一般是法人代表 例如你可以夫妻 责任 貌似是这样 不懂
四、《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是如何规定的?股东在转让股份时就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则?
公司股权转让应根据《新公司法》第三章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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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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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在转让股份时应遵循《新公司法》第三章第七十三条及第七十四条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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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扩展资料股权转让的种类: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在中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的转让。
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
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以非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转让,实际包括已缴纳资本然而并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也包括那些虽然认购但仍未缴付股款因而还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
股票转让,是指以股票为载体的股份转让。
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与非记名股票的转让、有纸化股票的转让和无纸化股票的转让等。
参考资料来源: 百科-股权转让参考资料来源: 百科-公司法
五、多人出资开公司,请问股权怎么分配,分红是否按股权?我做为发起人可以预留百分之五十股吗?
常规分红按股分配,也可以不按股权分配。
而你作为发起人预留50的股权,只要合作方认可即可,如果合作方不同意,你留多少都没有意义
六、公司股东撤股后继续经营,股东占股份比例怎么分配
按其出资占比分配即可。
七、股权可以分割转让吗?
股权转让流程及应注意的问题1、 寻找股权受让人、征求其他股东的通过和同意、签署股权转让、收购意向书或备忘录和售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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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股权收购人应对拟转让、收购股权的公司资产、债务、担保、税收、管理层、员工等各方面情况有充分的调查了解后,再作出是否收购股权的决定,以避免股权转让、收购的失误。
一般通过律师、财务等专业化人员的尽职调查来完成;
3、 股权对股东外第三人转让时,要经过其他股东的一致同意,其他股东有首先的受让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才转让给公司之外的第三人。
一般是采用股东会决议的形式来完成;
4、 如果股权收购方为公司,在经营决策层决定收购股权后,要按公司章程的要求,提交公司有权机构做出收购股权的决议,履行内部的程序,避免程序瑕疵。
然后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5、 股权价格的确定,尽可能以评估价格作为协商的依据,这样对股权转让双方而然基本是公允的;
6、 工商变更登记是一定要办理的,收购方以取得对外的合法股东地位,出让方不在是公司的股东。
同时将部分股权价款的支付以股权变更登记日作为基础前提,以实现对股权转让双方的有效约束;
7、 如股权变更时间过长,还要考虑内外部因素对股权价格的影响,从而考虑是否继续收购、及股权转让价格的调整等;
8、股份或者股权的出让人不一定要一次全部出让,也可以是部分售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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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股权转让当中应注意的具体问题还会有一些,但兼顾了最主要的这些部分,就不会有大的差池。
在实施操作中具体情况要具体对待,转让双方以尽可能地规避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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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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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庆芳
发表于 2023-01-29 20:12回复 韦白: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四十一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