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稀释比例如何计算?
今天朋友问了这样一个法律问题。
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是50万元,A股东出资20.5万元,持股41%;
B股东出资19.5万元,持股39%;
C股东出资10万元,持股20%。
目前,公司经营不善资金短缺,为了公司的发展,三股东拟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追加20万元投资。
A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追加8.2万元,B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追加7.8万元,C股东不愿意再追加投资,但接受股权被稀释。
那么增资扩股之后,C股东的股权如何稀释?也就是说股权被稀释后,C股东持有的股权比例是多少?02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增资扩股时涉及的四个核心指标,出让股权比例、融资额度、融资前估值与融资后估值,它们四者的关系如下:出让股权比例=融资额度÷融资后估值融资前估值+融资额度=融资后估值从上述两个公式,我们可以看出,出让股权比例取决于融资额度与融资前估值这两个指标。
而股权稀释比例又由出让股权比例决定(股权稀释比例+出让股权比例=1)。
在这个案例中,融资额度为20万元已经确定,关键是判定公司融资前估值。
何为融资前估值?融资前估值不等于公司注册资本,它是公司在融资前全部价值的评估和计算。
除了财务报表上体现出来的可量化的资产,比如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等,还包括创始团队的能力、商业模式、产品价值、公司所处的阶段等等。
在确定公司估值时,有很多估值方法可供参考,比如可比交易法、现金流折现法等。
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公司估值更多的是投融资双方博弈的结果,主观成分较大。
我们假设本案例中三股东最终判定的公司融资前估值为100万元,那么出让股权比例为16.7%,计算公式如下:20万÷(100万+20万)=16.7%。
也就是说增资扩股完成之后,原股东的股权要同比稀释83.3%(1-16.7%)。
C股东持股20%,稀释之后为16.7%,计算公式为:20%x83.3%=16.7%。
03清楚了C股东的股权是如何被稀释的之后,我们再做一下引申。
对于C股东放弃认购的新增注册资本份额,A股东、B股东是否具有优先认购权呢?答案是否定的。
优先权对其相对人权利影响巨大,必须基于法律明确规定才能享有。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时,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对于股东放弃认缴的新增份额,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法律并没有做出规定。
这就决定了C股东可以将放弃认缴的新增份额让与给A股东、B股东,也可以让与给股东之外的第三人。

二、高手来解释一下。合资企业中的股份是如何稀释掉? 以下是,郎咸平说 中的一段话,听不太明白
就比如外资A公司和国内的B公司合资成立一家C公司,注册资本10亿人民币,在中国生产玩具熊,开始的时候,双方的股份各占50%。
外资A公司是控制了做从生产到销售整个产业链的,国内的B公司只会生产,成立的C公司也只是负责生产,这样生产出来的玩具熊也只能通过外资A公司的渠道销售出去。
假如玩具熊的生产成本是9元,出厂价被压低到8元,最终销售价格为50元,从C公司的财务报表上看生产一只玩具熊,利润为8-9=-1(出厂价减去生产成本),也就是亏1元。
因为外资A公司和国内的B公司的股份各占50%,也就是都会亏5毛,但因为销售是外资A公司负责的,销售环节增值50-8=42元(售价减去进价),除去销售成本20元之后的22元就是A公司在销售环节的利润,再减去在生产环节亏的0.5元之后的21.5元就是A公司的总体盈利(50-8-20-0.5=21.5)。
这样下去,合资的C公司因为亏损就需要双方注资,国内的B公司因为没有盈利,就没钱注资,结果只好让外资A公司注资,假如合资的C公司第一年亏损1亿人民币,这1亿人民币只能全部让外资的A公司注资,最后外资A的股份就是5-0.5+1/10=55%(原注册资本10亿的50%,5亿,减去亏损1亿的50%,0.5亿,加上新注入的1亿,除以总注册资本10亿),国内B公司的股份就是5-0.5/10=45%(原注册资本10亿的50%,5亿,减去亏损1亿的50%,0.5亿,除以总注册资本10亿),国内B公司的股份就被稀释了! 因本人学识浅薄,以上解答不够详尽之处,还请见谅!

三、求助!!关于公司股权稀释的问题
这个问题很好解决如果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规定的人数,那么就可以通过增发的形势进行扩容如通过那么将按照比例进行配股,大股东有选择接受与不接受如果接受那么他所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不接受就稀释了

四、股权稀释是什么意思?如何操作?如何防止被稀释?
当公司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4b893e5b19e31333337623364具有复杂的股权结构,即除了普通股和不可转换的优先股以外,还有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认股权证的时候,由于可转换债券持有者可以通过转换使自己成为普通股股东,认股权证持有者可以按预定的价格购买普通股,其行为的选择有可能造成公司普通股增加,使得每股收益变小。
通常称这种情况为股权稀释,即由于普通股股份的增加,使得每股收益有所减少的现象称为股权的稀释。
由于我国目前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属于简单股权结构,中国证监会目前还未对复杂结构下的每股收益的具体计算方法做出规定,原则上规定发行普通股以外的其他种类股票的公司应该按照国际惯例计算该行指标,并说明计算方法和参考依据。
如何避免: 众所周知,很多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发生了股权稀释的现象,因此后悔莫及。
但也有很多企业在融资之处就已经有详细的方案可预防出现这种现象,如何在融资中避免股权稀释呢,我们以卡联科技与LP签订的“反稀释条款”来说明,具体内容: 增资完成后,如果卡联科技再次增加注册资本,新股东增资前对公司的估值不应低于本次投资完成后的估值,以确保PE所持的公司权益价值不被稀释。
如公司再次增加注册资本,新股东增资前对公司的估值低于公司投资后估值的,PE有权调整其在公司的权益比例,以保证权益价值不被稀释;
如果公司以低于本次投资后的估值再次增加注册资本的,则李兵和张捷将向PE进行现金补偿。

五、公司增发新股,如何稀释大股东的股权?
公司增发新股,公司总股数增加,但是股东的股数不变,所以股东的占股比例就下降了,所以会稀释大股东的股权。
公开增发也叫增发新股:所谓增发新股,是指上市公司找个理由新发行一定数量的股份,也就是大家所说的上市公司“圈钱”,对持有该公司股票的人一般都以十比三或二进行优先配售,(如果你不参加配售,你的损失更大.)其余网上发售。
增发新股的股价一般是停牌前二十个交易日算术平均数的90%,增发新股对股价肯定有变动。

六、如何对股权进行稀释
向法人投资者股权的内容主要有:股东有只以投资额为限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
股东有参与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权利;
股东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决定法人管理者人选的权利;
有参与股东大会,决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权利;
有从企业法人那里分取红利的权利;
股东有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
有在法人终止后收回剩余财产等权利。
而这些权利都是源于股东向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参考文档
下载:怎么稀释上市公司股权.pdf《董事买卖股票需要多久预披露》《股票日线周线月线时间多久》《一只股票从增发通告到成功要多久》下载:怎么稀释上市公司股权.doc更多关于《怎么稀释上市公司股权》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article/246912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