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票为什么不能折价发行?
折价发行,是指股票发行价格低于股票面额。
我国公司法第131条第1款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票的票面金额属于应记载事项,公司不得发行无面额股票。
股票上所记载的票面金额具有以下意义:(1)发行股票筹资时,相当于票面金额的资金列入公司的注册资本;
(2)股票票面金额总值即为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
(3)在公司注册资本额确定的前提下,通过票面金额可以确定每一股份在公司资本中所占的比列;
(4)在面额发行股票时,票面金额即为发行价格。
根据资本维持原则,股份有限公司在存续期间,必须维持与其资本总额相当的财产。
如果允许公司折价发行股票,那么公司实收股本总额就会低于其注册资本,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不实,违反了资本维持原则。
另外,根据公司法第78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即实收股本应与注册资本相一致。
据此,折价发行也是不应允许的。
二、为什么有些股票大宗交易折价那么多, 卖的量也不大,自己去二级卖 也不会亏这么多啊
证券公司现在有一种业务是过户股权质押,你看到他们在大宗交易成交了,其实他们只是在借钱。
等到期后这些股票还会以约定的价格再过户回来的。
所以,借钱的话折价越大抵押率越低出借方越安全。
三、什么叫折价交易?
折价就是说交易价格比净值低,比如封闭式基金平价就是按照净值交易了,比如开基
四、同样都是数量固定的证券,为什么封闭式基金折价交易而股票总是溢价的?
因为股票炒的是预期,预期价值的收益比现在的价格可能会上涨很多。
所以会出现溢价情况;
基金净值是按照成分股算出来的,实际的东西是多钱的东西就是多钱。
具体出现的原因有以下原因: 1.封基的净值一般一周才公布一次和开基每日公布相比不及时。
2. 封基份额固定、手续费收入没有、管理费收入固定、不存在营销价值所以可以会选选择的基金经理人没有业绩压力。
3.市场上可以投资的封基过少,而已新开的更少,募集手续繁锁、代销机构单一、投资者多为保险资金而这一类的资金金为理性资金所以必须折价才能具备吸引力。
4.投资者情绪 如果在股市高涨的时候封基的折价率会低一些,而熊市时刚更高一些,国外一般在10%左右,我国从10%-40%都有,这个还得和到期日的远近有直接关系,有的基金在到期之前有些转为开放式基金的会选择大比例分红的方式,有的会折细,而折价的因素会随着到期日的临近而逐渐消除。
五、股市中大宗交易的折价交易和溢价交易什么意思?
大宗交易的价格超过收盘价,叫溢价,低于收盘价叫折价。
通常低10%左右,甚至有的时候低20% 。
也就是说无论是折价率和溢价率都是基于股票当前的价格来表示的。
所谓折价也就是打折了,所以可以看成是大宗交易的价格比目前股价要低。
溢价也就是满了溢出来了,所以是大宗交易的价格比目前价格要高。
一般情况折价多的对股票本身不好,跌的居多;
溢价则对股票走势有正面影响;
但现在也有很多机构等通过大宗交易买入后在二级市场抛,达到砸盘的效果,从而达到其它目的。
资料拓展根据大宗交易规则,受让方(接盘者)在顺利过户后,即可随时在二级市场抛售。
今年以来八成多的股票以低于当日收盘价的价格廉价卖出,为接盘者在二级市场上提供了不菲的获利空间。
在目前没有更为完善的约束机制的条件下,接盘者会很快地将低价获得的股票在二级市场上抛售,从而增加了二级市场上的抛售压力。
在此过程中,大小非也通过大宗交易平台轻松抛出了手中廉价获得的股票。
通过大宗交易平台交易的双方都有获利,而吃亏的便是那些在二级市场上接盘的投资者。
六、同样都是数量固定的证券,为什么封闭式基金折价交易而股票总是溢价的?
因为股票炒的是预期,预期价值的收益比现在的价格可能会上涨很多。
所以会出现溢价情况;
基金净值是按照成分股算出来的,实际的东西是多钱的东西就是多钱。
具体出现的原因有以下原因: 1.封基的净值一般一周才公布一次和开基每日公布相比不及时。
2. 封基份额固定、手续费收入没有、管理费收入固定、不存在营销价值所以可以会选选择的基金经理人没有业绩压力。
3.市场上可以投资的封基过少,而已新开的更少,募集手续繁锁、代销机构单一、投资者多为保险资金而这一类的资金金为理性资金所以必须折价才能具备吸引力。
4.投资者情绪 如果在股市高涨的时候封基的折价率会低一些,而熊市时刚更高一些,国外一般在10%左右,我国从10%-40%都有,这个还得和到期日的远近有直接关系,有的基金在到期之前有些转为开放式基金的会选择大比例分红的方式,有的会折细,而折价的因素会随着到期日的临近而逐渐消除。
七、什么叫折价交易?
折价就是说交易价格比净值低,比如封闭式基金平价就是按照净值交易了,比如开基
八、股票为什么不能折价发行?
折价发行,是指股票发行价格低于股票面额。
我国公司法第131条第1款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票的票面金额属于应记载事项,公司不得发行无面额股票。
股票上所记载的票面金额具有以下意义:(1)发行股票筹资时,相当于票面金额的资金列入公司的注册资本;
(2)股票票面金额总值即为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
(3)在公司注册资本额确定的前提下,通过票面金额可以确定每一股份在公司资本中所占的比列;
(4)在面额发行股票时,票面金额即为发行价格。
根据资本维持原则,股份有限公司在存续期间,必须维持与其资本总额相当的财产。
如果允许公司折价发行股票,那么公司实收股本总额就会低于其注册资本,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不实,违反了资本维持原则。
另外,根据公司法第78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即实收股本应与注册资本相一致。
据此,折价发行也是不应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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