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表如何填报?
按照总机构提供的分配表填报。
二、跨区分支机构所得税如何申报
问题1: 公司独立核算,可以从两部分来看: 1、公司性质上是否独立:可查看营业执照,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执照上的大标题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独立核算的大标题是“营业执照”;
2、税务是否独立:一般情况下纳税人不能明确分辨税务是否独立,只有税务片管员在税务系统上才能查看是否属税务独立,且无论税务是否独立核算,个人所得税、地税仍按正常企业独立申报,只有所得税税种才区分是否由总部统一核算分配。
涉及的企业所得税问题(总部在外地):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每月的收入费用不需上报总公司,申报所得税时,除本公司应缴的所得税外,还需加上总公司分配比例表中分配给本分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和所得税额,报送的材料中还应附总公司的分配比例表。
独立核算的分公司,需在总公司当地税务机关备案该分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性质,办理备案手续后,分公司申报所得税时只需申报本分公司所得税,不需提供总公司利润分配比例表。
(登记时未明确公司性质为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是默认为非独立核算的。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可在第1次申报(预缴)所得税时,向相关税务相关申请转为独立核算。
) 问题2: 无论是否独立核算,均应按相关规定建帐并编制会计报表。
只有一种情况不需建制和编制会计报表的,那就是:核定征收。
核定税额或税率,如果确定是核定征收后,那你也不用建帐也不用做会计报表啦,只要你开的发票额在一定范围内,每月缴的税金都不会超过核定数的。
不过这种情况很少,一般是在建筑安装行业出现。
三、分支机构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 (1)总、分机构在同一县(市)的,如果统一核算,总机构应统一纳税申报;
如果单独进行核算,总、分机构应分别进行纳税申报。
(2)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3)如属消费税纳税范围,根据《 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规定,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但经国家税务总局及所属税务局批准,纳税人分支机构应纳消费税税款也可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四、购销合同印花税分类登记表如何申报(平时每月都有申报印花税的)
每月收入*0.03%一般购销合同印花税是销售或采购合同在会交,你们没有就不交就零申报
五、总分机构之间购销合同印花税问题
总分机构之间直接调拨多好,为啥还要签合同?分公司又没有法人地位,签了不还是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么,等于自己跟自己签?反正印花税的规定思路很清楚:如果是合同性质,就要交,如果是调拨性质,就不用交。
六、公司要买印花税了,怎么填综合纳税申报表
如果是2005年的印花税,赶快买.马上要税费清算了,小税种交纳的少,但如果不及时交纳的话,查到了会罚的很厉害。
填综合申报表,或带上公章到税务局去填也行。
七、2022年一月份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核定征收栏怎么填入数字呢 我是一般纳税人?
每月收入*0.03%一般购销合同印花税是销售或采购合同在会交,你们没有就不交就零申报
八、总分机构所得税申报表怎么填写?1-24行需要填写吗? 是不是只填写25-32行啊?请赐教!
二级分支机构及其下属机构均由二级分支机构集中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其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
总机构应按照以前年度(1-6月份按上上年度,7-12月份按上年度)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计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0.30×(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 以上公式中分支机构仅指需要就地预缴的分支机构,该税款分摊比例按上述方法一经确定后,当年不作调整。
别急哈,要填的。
给你两个文件看看就明白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221号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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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贤书
发表于 2023-07-26 21:05回复 杨季康:二、《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填表说明:本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设置。本表适用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办理...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