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上市公司大股东持股到29.9%时候,为什么都避免触发要约收购?
要约收购是一种风险比较大的行为,必须按照市场价收够其他份额的股份,除了要控制公司,一般都会避免该行为。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
它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
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发行的股份。
要约收购内容 1、要约收购的价格。
价格条款是收购要约的重要内容,各国对此都十分重视,主要有自由定价主义和价格法定主义两种方式。
2、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
《证券法》未对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进行规定,《收购办法》第36条原则认可了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
但《收购办法》第27条特别规定,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 股东选择。
3、收购要约的期限。
《证券法》第90条第2款和《收购办法》第37条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4、收购要约的变更和撤销。
要约一经发出即对要约人具有拘束力,上市公司收购要约也是如此,但是,由于收购过程的复杂性,出现特定情势也应给予收购人改变意思表示的可能,但这仅为法定情形下的例外规定。
如我国《证券法》第91条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
二、ST中源前董事长何平为何不在南开大学做教授要屡次下海兼职?
知情人说何平的亲弟弟赌博成性,竟然将其老爹老娘的家宅输光,何平在南开大学的收入,已无法满足他家中的不断求助,更无法弥补如此的亏空。
这是他再次出来兼职的重要原因。
先是李德福无偿帮助送给何平三十万元,解决了他家中的燃眉之急,随后李德福、王勇又将他推荐到德源公司,作为德源公司的代表出任上市公司的董事长。
可是让所有人都无法理解的是,教育程度如此之高的何平,到上市公司不到两年的时间,为了达到个人的目的,竟然肆无忌惮地私自定制,吃股民和国有资产的肉,喝股东和血研所的血,并且变本加厉地成立三四个自己入股并控制的企业,干出掏空上市公司、摧毁上市公司干细胞产业的勾当。
这不仅是良心和责任被狗吃了,而且这是在公然违规违法,残害同仁和企业,侵害国家和股民的利益,真是有辱教授文人的清高和斯文!扪心自问,谁做了何平的好友和学生,谁都会感到悲哀和惋惜的, 恐怕李德福、王勇、陈杰、常晓静等等无一例外吧。
三、为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在任期间不得卖出个人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之所以这么规定,是因为防止在公司中有特定作用的发起人和掌握公司重要权力的负责人,利用其地位和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转嫁风险,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买卖本公司股票时,应当遵守《业务指引》第十九条的规定,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二)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四)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四、请问为什么有的企业上市之后市值就猛增,老总的身价也猛增很多倍呢?
在海外上市的前提就是在海外发行了股票,比如百度在美国上市,发行股票所圈来的钱归公司所有,老总有原始股,原始股跟着上市后的股价走,老总有几百亿的身家是正常的。
五、请问,一家上市公司的含51%以上股权的董事长可以对该公司行使何种权利??是最大的权利!
虽然不能直接解散公司,但他已经可以完全左右公司发展方向
六、上市公司董事长辞职,一直没有新董事。公司不会垮吗?
有的
七、董事长持股超过50%这公司是不是他说了算?
如果某股东股份超过50%,那么重大决策,其投票权就超过50%。
如选举董事会、该股东肯定进入董事会,只要愿意,就是董事长。
董事会任命总经理等经营层,这位股东当然也是决定性的因素。
具体权限 则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为什么上市公司大股东持股到29.9%时候,为什么都避免触发要约收购?
要约收购是一种风险比较大的行为,必须按照市场价收够其他份额的股份,除了要控制公司,一般都会避免该行为。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
它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
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发行的股份。
要约收购内容 1、要约收购的价格。
价格条款是收购要约的重要内容,各国对此都十分重视,主要有自由定价主义和价格法定主义两种方式。
2、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
《证券法》未对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进行规定,《收购办法》第36条原则认可了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
但《收购办法》第27条特别规定,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 股东选择。
3、收购要约的期限。
《证券法》第90条第2款和《收购办法》第37条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4、收购要约的变更和撤销。
要约一经发出即对要约人具有拘束力,上市公司收购要约也是如此,但是,由于收购过程的复杂性,出现特定情势也应给予收购人改变意思表示的可能,但这仅为法定情形下的例外规定。
如我国《证券法》第91条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
九、为何很多公司老总一上市就身价陡增?
你这个问题提的太专业了,不知道你是否对金融知识有所了解,我只能用尽量通俗的说法试着回答一下。
你的意思可能是说:一家只值100元的企业,为什么一到证券市场上就能值200元、300元甚至500元,这家公司的董事长原来资产只值100元,企业一上市,资产一下子就值200元、300元甚至500元了。
首先,要了解股票的价格到底是代表什么。
股票的价格代表着一个公司在他的存续期创造的价值的总和。
所以股票的价格一般情况下都比净资产高的多。
假设你投资100元建立一家企业,这个企业只有这一股,这一股的净资产就是100元。
假如每年赚10元。
这家企业如果卖掉的话你肯定不愿意只卖100元吧?别人买你的企业不光买走了100元的净资产,还买走了将来很多年的盈利。
假设社会的国债利率为5%,这个利率是没有风险的。
所以你在计算卖价时一定会考虑这个5%的利率。
所以你的卖价最高就是用10元除以5%,得到200元的价格。
超过这个价格,没有人会买你的企业,因为超过200元别人不如去买国债了,一点风险没有,还不用费心的搞经营。
紧接着你可能会问,在股市上,值100元的企业不是有人出到1000元的价格来买吗?这不远远超过200元了吗?原因很多。
主要有:第一,一家企业不可能每年只赚10元,有可能第一年赚10元,第二年赚15元,第三年赚20元,盈利能力越来越强。
这种盈利预期会使投资者出更高的价格来买。
第二,股市存在激烈的投机活动。
很多股民根本不看公司的盈利能力,只要看到价格在上涨就跟着盲目的买进,导致价格脱离公司的基本面,涨的让人都不敢相信。
2005年到2007年疯狂的牛市你肯定看过了吧?是不是很疯狂。
紧接着,你可能会问:在现实生活中的买企业为什么仅仅比净资产高一点呢?不象股市上价格如此夸张。
在现实的生活中,对企业进行买卖需要经过很多手续。
例如:要经过审计机构的资产评估、法律机构的认定等等,这些手续要花费很多钱,所以交易起来很不便利。
其次,在现实生活中买企业的人都是搞具体的企业经营的人,都是专家,对企业的具体状况都很熟悉。
他一旦买下这家企业,就要承担巨大的经营风险。
所以他在买企业的时候往往很理性,很务实。
他们的最高出价就是前面所说的,最高价仅仅是200元,比100元只多了100。
而股市买卖起来很便利;
股民和基金是不参与经营的,对企业具体状况了解的不深;
再加上投机因素推波助澜,所以股市的价格大多数要高于现实生活中企业买卖的价格。
这就是为什么老总的公司一上市,原来只值100元的资产一下子就值500元甚至1000元,身价跟着暴涨的原因。
当然这里面还有其他很多原因,在这么短的文字里很难解释清楚。
主要的原因就是这些了。
不当之处,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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