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有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合并的资产负债表
年度报告是指公司整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国务院发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57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向证监会、证券交易场所提供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对公司年度报告中应披露的信息作了详细的规定。
公司法要求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公司简况;
(2)公司的主要产品或者主要服务项目简况;
(3)公司所在行业简况;
(4)公司所拥有的重要的工厂、矿山、房地产等财产简况;
(5)公司发行在外股票的情况,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股东的名单及前10名最大的股东的名单;
(6)公司股东数量;
(7)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况、持股情况和报酬;
(8)公司及其关联人一鉴表和简况;
(9)公司近三年或者成立以来的财务信息摘要;
(10)公司管理部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分配;
(11)公司发行在外债券的变动情况;
(12)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13)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公司最近两个年度的比较财务报告及其附注、注释;
该上市公司为控股公司的,还应当包括最近两个年度的比较合并财务报告;
(14)证监会要求载明的其他内容
二、公司上市为什么要裁员
公司上市为什么要裁员?因为效益,因为成本,所以进行裁员
三、终于知道为什么真正的好企业要去美国上市了,国
除了内地以外,企业在美,欧,香港地区上市都是很多的,企业选择哪里上市主要看的是申请程序复杂与否,给企业带来的效益哪个股市更多,收益更高等等等等,现在一般都是跨国公司或者大型企业,选择都是跟所在行业给予优惠条件的交易所
四、为什么有的上市公司宁可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没有人愿意看到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事务所和上市公司都不愿意(也许个别注会为了理想或名声想出非标报告,但事务所合伙人绝对不想,对他们来说上市公司是大客户,要考虑以后的合作,更要考虑对其他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
那为什么会出现保留甚至否定意见的报告?首先我们要看到非标报告在所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占比是极小的,资料上显示只有4家,而国内上市公司已近三千家。
这几千家上市公司肯定还有不合审计师要求的报告,最终通过事务所与管理层博弈圆满解决了。
出现否定报告就是博弈失败,双方谈不拢了,这种情况极少,但也不是没有,可能一开始双方都认为能谈好,所以一直在谈,几轮之后发现两方目标差距实在过大(可以想像这过程中发生了多少故事,故事很精彩,双方的对立情绪也在积累),这时最好的办法就是审计组离场,换个好说话的来,问题是上市公司审计不是一般审计,有规定的程序,换事务所要公告,不是说换就能换的,而且时间不够了,其他事务所也不敢接。
不换事务所换审计师行不行呢?肯定是可以的!但事情到了这一步,双方吵的肯定很严重了,这已不是审计师的事了,事务所与上市公司的矛盾已提升到主要矛盾。
事务所不同意,换多少人也没用,而上市公司的报告必须出,这时上市公司管理层就要考虑了,两害取其轻,按事务所要求出,就相当于把裤子扒了,全裸出镜!出非标,裤子还在,只是在身上挂块牌子,上书两个大字“假牙”,这是个选择题,最终怎么选就是要看高管自己了!
五、温氏都他么的上市公司了为什么不给男职工陪产假
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公司不给陪产假并不违法,但是目前有大部分的省份计生条例里面有陪产假的规定。
如果公司不给陪产假,劳动者首先应与单位做好沟通,沟通无效则可以向当地计生部门或劳动部门反映,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六、我们公司是个上市公司,但是我们都没有礼拜六日也没有节假日每天都上班,请问我要去哪里告他?这种情况可
如果还想继续相安无事的干下去,就匿名向劳动监察投诉;
如果干不干都无所谓了,那就搜集好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加班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加班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七、车险里边的 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选择仲裁和诉讼有什么区别,选择哪项对被保险人有利
仲裁就是双方坐到一起协商,诉讼就是向法院起诉
八、为什么有些公司要裁员?
公司要裁员,很多是上市公司,或者有计划上市的公司,裁员是为了控制成本数据,上市的公司需要有好的数据股票才会值钱,所以很多公司为了股票值钱会采取裁员的做法
九、为什么上市公司大股东持股到29.9%时候,为什么都避免触发要约收购?
要约收购是一种风险比较大的行为,必须按照市场价收够其他份额的股份,除了要控制公司,一般都会避免该行为。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
它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
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发行的股份。
要约收购内容 1、要约收购的价格。
价格条款是收购要约的重要内容,各国对此都十分重视,主要有自由定价主义和价格法定主义两种方式。
2、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
《证券法》未对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进行规定,《收购办法》第36条原则认可了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
但《收购办法》第27条特别规定,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 股东选择。
3、收购要约的期限。
《证券法》第90条第2款和《收购办法》第37条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4、收购要约的变更和撤销。
要约一经发出即对要约人具有拘束力,上市公司收购要约也是如此,但是,由于收购过程的复杂性,出现特定情势也应给予收购人改变意思表示的可能,但这仅为法定情形下的例外规定。
如我国《证券法》第91条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
参考文档
下载:上市公司为什么选择仲裁.pdf《股票填权后一般多久买》《公司上市多久股东的股票可以交易》《股票持有多久合适》《股票要多久才能学会》《股票流通股多久可以卖》下载:上市公司为什么选择仲裁.doc更多关于《上市公司为什么选择仲裁》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article/183983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