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签,首先要正确劳务派遣的含义。有的人认为只要是派遣性质的,都是有损员工利益的,这是错误的观念。就好像中国的保险一样,谁能说保险一定是不好的,只能说是做保险的人素质不一,搞乱了市场。
股识吧

上市公司为什么签了劳务合同--单位为什么要签订劳务合同

  阅读:424次 点赞:43次 收藏:49次

一、公司准备上市要求我们与其他公司签劳动合同这合法吗

可以签,首先要正确劳务派遣的含义。
有的人认为只要是派遣性质的,都是有损员工利益的,这是错误的观念。
就好像中国的保险一样,谁能说保险一定是不好的,只能说是做保险的人素质不一,搞乱了市场。
我做人力资源11年,工作过的几家企业都采用派遣,有的还是我提议且经办的。
劳务派遣的利弊我这里不分析,说的现实一点:1、目前在中国劳务派遣性质的用工越来越多,连银行、移动、联通、电信都在采用这种方式,一方面可以控制内部员工的数量,也就是所谓的正式工,另一方面,企业的工作量明显减少。
如社保的办理等可由劳务派遣公司处理,企业出费用就行。
那能说这些企业都不好吗?每年不一样有大批量的人往里钻吗?至于那些想借用劳务派遣来规避法律责任的公司或个人,肯定是没有读懂劳务派遣的利和弊。
否则为什么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会被写进劳动法中?2、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可以先了解这家劳务派遣公司的具体情况,在网络中搜索一下,看有没有相关的材料,只能这么说,如果你找的这家企业是一家正规企业,那么他们找的派遣公司也是具有一定资历和正规的,否则未来企业的麻烦也很大,自找麻烦的事谁都不喜欢做。
3、签订合同时,须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附属条款,比如附则中写一句话:您已经阅读并认同XXX规范、XXX制度等,那么你要看看附属的这些规范、制度是什么内容。
防止一些不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钻空子,签订合同后,需保留一份合同原件。
4、很多人最关心的是,我在企业工作出现了意外,企业不认账怎么办。
其实员工出现意外了,还是由用工企业负责,因为劳务派遣公司不会向员工贴钱,只是由企业支付给派遣公司,再由派遣公司给员工而已,这一点不用担心,而且,最直接的办法是员工直接向劳动部门反馈情况即可,有责任的一定跑不掉。
5、问题发生时,能不能得到解决,不是看别人的态度,而是看你的态度。
这和用不用劳务派遣没有关系。
6、其实你真正需要关注的,是签了劳务派遣合同以后,你的社保在哪里缴纳,交的什么保险?因为中国的企业采用劳务派遣,说白了就是为了降低成本,那么成本从哪里降,无非就是保险。
简单举个例子(道理一样,但数据我随便写):你在杭州工作,单位要为你缴纳社保,那么单位和个人要各付多少钱呢?假定你的社保基数为2000。
(很多人问我什么叫社保基数,直接一点就是你交社保的档次,这和企业与你出的钱有很大关系)我们快速算一下,杭州市五险合征,一共的比例28.6%(企业不同,比例不同),那么企业要承担2000×28.6%,你个人11%+4元,(农村户口10%+4),具体不解释了,否则长篇大论了,那么你个人出的钱是2000×11%+4。
但是如果把你的保险通过派遣公司缴纳到山东、湖南等地,那么标准低多了,钱自然也少了。
还有一种是宁波的保险,叫外来务工险,企业承担一个人200多块钱,员工个人不用承担,但该保险是不能转移的。
但也有的企业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在当地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而且每个月还要多支付一个50元不等的服务费,如你在杭州工作,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为你在杭州缴纳保险,费用同样是每月500元,但企业还要每月多付50元/人的服务费,等于550元1个人,如果100个人就要55000一个月的费用。
有人会问,为什么企业不自己交,很简单,如果这家企业的总部在义乌,杭州只是一个分公司或办事处,而且没有注册营业执照的(社保缴纳要三证,营业制造、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才能开户),那就不能在杭州缴纳社保,但考虑员工享受保险,如医保的方便性,企业就会采用派遣的方式。

公司准备上市要求我们与其他公司签劳动合同这合法吗


二、为什么要签订劳动合同

(一)建立劳动关系要签订劳动合同不仅是《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也是劳动关系稳定存续、用人单位强化劳动管理、处理双方争议必需的重要依据。
(二)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有效地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签订劳动合同有利于用人单位自主用人,也有利于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

为什么要签订劳动合同


三、被企业录用了为什么要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协议?

可以签,首先要正确劳务派遣的含义。
有的人认为只要是派遣性质的,都是有损员工利益的,这是错误的观念。
就好像中国的保险一样,谁能说保险一定是不好的,只能说是做保险的人素质不一,搞乱了市场。
我做人力资源11年,工作过的几家企业都采用派遣,有的还是我提议且经办的。
劳务派遣的利弊我这里不分析,说的现实一点:1、目前在中国劳务派遣性质的用工越来越多,连银行、移动、联通、电信都在采用这种方式,一方面可以控制内部员工的数量,也就是所谓的正式工,另一方面,企业的工作量明显减少。
如社保的办理等可由劳务派遣公司处理,企业出费用就行。
那能说这些企业都不好吗?每年不一样有大批量的人往里钻吗?至于那些想借用劳务派遣来规避法律责任的公司或个人,肯定是没有读懂劳务派遣的利和弊。
否则为什么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会被写进劳动法中?2、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可以先了解这家劳务派遣公司的具体情况,在网络中搜索一下,看有没有相关的材料,只能这么说,如果你找的这家企业是一家正规企业,那么他们找的派遣公司也是具有一定资历和正规的,否则未来企业的麻烦也很大,自找麻烦的事谁都不喜欢做。
3、签订合同时,须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附属条款,比如附则中写一句话:您已经阅读并认同XXX规范、XXX制度等,那么你要看看附属的这些规范、制度是什么内容。
防止一些不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钻空子,签订合同后,需保留一份合同原件。
4、很多人最关心的是,我在企业工作出现了意外,企业不认账怎么办。
其实员工出现意外了,还是由用工企业负责,因为劳务派遣公司不会向员工贴钱,只是由企业支付给派遣公司,再由派遣公司给员工而已,这一点不用担心,而且,最直接的办法是员工直接向劳动部门反馈情况即可,有责任的一定跑不掉。
5、问题发生时,能不能得到解决,不是看别人的态度,而是看你的态度。
这和用不用劳务派遣没有关系。
6、其实你真正需要关注的,是签了劳务派遣合同以后,你的社保在哪里缴纳,交的什么保险?因为中国的企业采用劳务派遣,说白了就是为了降低成本,那么成本从哪里降,无非就是保险。
简单举个例子(道理一样,但数据我随便写):你在杭州工作,单位要为你缴纳社保,那么单位和个人要各付多少钱呢?假定你的社保基数为2000。
(很多人问我什么叫社保基数,直接一点就是你交社保的档次,这和企业与你出的钱有很大关系)我们快速算一下,杭州市五险合征,一共的比例28.6%(企业不同,比例不同),那么企业要承担2000×28.6%,你个人11%+4元,(农村户口10%+4),具体不解释了,否则长篇大论了,那么你个人出的钱是2000×11%+4。
但是如果把你的保险通过派遣公司缴纳到山东、湖南等地,那么标准低多了,钱自然也少了。
还有一种是宁波的保险,叫外来务工险,企业承担一个人200多块钱,员工个人不用承担,但该保险是不能转移的。
但也有的企业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在当地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而且每个月还要多支付一个50元不等的服务费,如你在杭州工作,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为你在杭州缴纳保险,费用同样是每月500元,但企业还要每月多付50元/人的服务费,等于550元1个人,如果100个人就要55000一个月的费用。
有人会问,为什么企业不自己交,很简单,如果这家企业的总部在义乌,杭州只是一个分公司或办事处,而且没有注册营业执照的(社保缴纳要三证,营业制造、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才能开户),那就不能在杭州缴纳社保,但考虑员工享受保险,如医保的方便性,企业就会采用派遣的方式。

被企业录用了为什么要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协议?


四、公司准备上市要求我们与其他公司签劳动合同这合法吗

如果公司原先就与你们签订劳动合同,但为了上市,让你们与其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反映到劳动局解决,申请赔偿。

公司准备上市要求我们与其他公司签劳动合同这合法吗


五、请问劳务工与合同工的区别?公司称上市需求,要我们与劳务公司签署合同,与公司签的合同作废,合法吗?

这主要是公司为了规避给员工交社保和公积金的义务,让员工跟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这样员工就不算公司的员工了,变成了劳务派遣,工资、社保和公积金都由劳务派遣公司给,交多交少的或者以后有什么纠纷就跟公司没关系了。
这其实是有问题的,而且如果你不愿意签的话,公司是不能强迫你签的,因为你之前与公司签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公司解雇你,可以要求赔偿。

请问劳务工与合同工的区别?公司称上市需求,要我们与劳务公司签署合同,与公司签的合同作废,合法吗?


六、现在很多公司签合同的时候都要以劳务公司名义签订,我想知道是为什么,有什么利与弊?

1、开发商不与你签订承包合同,是因为你个人没有建设工程劳务资格。
2、没有建设工程劳务资格,是不能签订建设工程劳务合同的。
3、以劳务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就是挂靠在劳务公司,合同主体是劳务公司与开发商。

现在很多公司签合同的时候都要以劳务公司名义签订,我想知道是为什么,有什么利与弊?


七、单位为什么要签订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部门无效(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工伤责任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对此约定免除是无效的,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不能免除责任。

单位为什么要签订劳务合同


八、请问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是否必须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

1董事长首选要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然后由董事会选举董事长。
只要有这些会议的决议,董事长是不需要与公司签劳动合同的。
  2大股东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大股东可以和公司签订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
  3公司的总经理一般采用聘任制,由懂事会决议,受聘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百度文档案例  董事长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有效吗  时间:2009-12-14 08:53来源:正义网 作者:施燕燕 点击:369次  瑞典人汉斯在任北京某智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时聘任自己做公司总经理,并签订了劳动合同,汉斯离职后根据劳动合同要求该公司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日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汉斯的诉讼请求。
2007年5月,汉斯以北京某智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  瑞典人汉斯在任北京某智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时聘任自己做公司总经理,并签订了劳动合同,汉斯离职后根据劳动合同要求该公司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日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汉斯的诉讼请求。
  2007年5月,汉斯以北京某智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代表该公司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书》,聘任其为公司总经理,并约定了合同期限、工资待遇及解除合同补偿金等事项。
后来,汉斯与该公司因解除劳动合同问题发生争议,汉斯向北京市昌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但仲裁委不予受理,所以汉斯起诉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汉斯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是他主动辞职还是公司要求汉斯离职成为本案争议的焦点。
  汉斯诉称,其与北京某智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四年的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公司无故拖欠了他3个月的工资,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要求该公司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及其他费用共计464000元  北京某智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认为,本案中劳动合同是汉斯自己与自己签订的,且未经过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因此不认可合同效力;
另外,汉斯是主动提出辞职的,应赔偿公司违约金。
  昌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汉斯作为被告公司的董事、董事长及总经理,在任被告法定代表人期间,以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且未提供董事会批准决议,故该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之间的争议应按《公司法》相关规定处理,不属于《劳动合同法》受理范围。
故作出上述判决。

请问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是否必须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


参考文档

下载:上市公司为什么签了劳务合同.pdf《科创板每天可以买多少股》《怎么代理股票赚钱》《什么图形是股票中线》《股票大作手说的关键点是什么》《为什么有些股票的公众号不更新了》下载:上市公司为什么签了劳务合同.doc更多关于《上市公司为什么签了劳务合同》的文档...
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