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交物业费,被起诉了,法院会将股票里的钱冻结强制执行交物业费?
起诉了如判决你交物业费,你不交就要强制执行你名下的财产,包括股票的钱
二、被执行人是公司股东之一,在执行期间,可以向法院要求清算公司资产吗?
被执行人是公司股东之一,在执行期间,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对方在公司中的股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法院可强制执行他人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吗
可以。
股权是具有财产属性并可供强制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清偿,法院可强制执行其拥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
如果不足清偿,只能等被执行人有清偿能力后再继续执行。
四、如何才能申请强制执行
律师代理是分诉讼阶段和执行阶段的,所以执行阶段没有委托他们可以不管执行。
本案判决生效可依法到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你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必须执行。
建议你积极寻求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这样法院执行起来相对比较容易、快捷! 希望可以帮到你!
五、法院拍卖股权的时候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吗
当股东自身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法院可以强制转让股权来偿债。
此时公司其他股东仍然享有优先购买权。
我国《公司法》第73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股权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当前,股权执行程序就是股权转让程序。
在执行工作中,大多数法院摸索的执行方法通常是协议转让程序和强制转让程序。
协议转让属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和解的范畴,不需要法律对此加以规定。
(一)股权强制执行的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4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
”第一种方式,运用拍卖实现股权转让。
拍卖之前,应对被执行人的股权予以冻结。
同时,应通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股东在一定期间内指定股权受让人,并要求受让人履行股权转让所应承担的义务,如逾期不能指定或指定股权的受让人不能履行义务?则视为各股东同意转让,然后根据审计部门对有限责任公司所提供的最新审计报告或资产评估报告确定股权的实际价值数额。
如仍不能确定,则应委托资产评估部门评估。
第二种方式,运用变卖方式执行股权。
如果拍卖时无人竞买或通过拍卖方式无法实现股权转让?则法院只能在一个合理价格的基础上将股权抵偿给申请人或强制转让给第三人。
当然,裁定之前应先征求各股东的意见,各股东对法院提出的价格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三种方式,执行过程中?由被执行人自行转让。
被执行人可以自由选择股权转让对象,并自行确定转让金额,但由于股权已被法院冻结,其行使转让权只能置于法院监督之下,特别是转让所得收益,必须先用于清偿所欠债务。
因此,这种转让方式仍具有强制性。
当然,实施这种方式时还应考虑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二)股权强制执行的操作规范首先,在债务人有其他财产或债权可供执行时,不得先执行或同时执行股权,应当在前两者执行完毕后仍不能完全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才可执行股权。
其次,不得强制将被执行股权转让于债权人,应当首先就股权执行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协商,召开股东大会,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保护公司其他股东对被执行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只有在其他股东全部拒绝接受被执行股权的情况下,方可转让于同意接受的债权人或者依法拍卖、变卖,将所得价款用于偿还债务。
第三,在建立和规范执行立法程序时,还应充分考虑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一致性,操作规范应当遵守国家现有涉及公司股权(或股份)及股权(或股份)转让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与这些法律法规相冲突。
第四,在执行股权中还应依法完善登记公告制度。
由于股权的特殊性,强制执行股权必然会引起公司内部持股人或持股比例等实质性变化,而这一变化必须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方为有效。
因此,执行法院应当协助债权人或强制被执行人和其他公司股东办妥有关变更手续。
七、《证劵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要求是什么?
一、上市公司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法律特征:如股东人数广泛性,股份发行转的公开性、自由性,股份的均等性,公司经营的公开性;
2 上市公司是符合法定上市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公司法对上市条件有严格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才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 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虽然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上市条件,但其发行的股票并不必然进入证券交易所交易。
只有依法经批准,所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才能被称之为上市公司。
二、上市条件 上市条件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必须符合的法定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 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
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四 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五 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上市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上市条件后,只是具备了申请上市的资格,而要真正成为上市公司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方可上市。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程序如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报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文件。
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请,予以批准;
对不符和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批准。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批准后,被批准的上市公司必须公告其股票上市报告,并将其申请文件存放在指定的地点供公众查阅。
经批准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交易。
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票可以到境外上市,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作出特别规定。
参考文档
下载:股票强制执行有什么要求吗.pdf《北上资金流入股票后多久能涨》《买股票买多久可以赎回》《上市公司好转股票提前多久反应》《股票抽签多久确定中签》下载:股票强制执行有什么要求吗.doc更多关于《股票强制执行有什么要求吗》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article/170141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