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是什么意思~要约和要约邀请如何区分
发布时间:2022-11-20 07:58:17 浏览:46次 收藏:8次 评论:0条
一、要约是什么意思 通俗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成立条件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
二、要约和要约邀请如何区分
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如果缺少某一主要条款(如数量、价款等),则属于要约邀请。
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A向B发出的是要约,在此情况下,如果B承诺,那个合同就成立,如果A不履行就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是要约邀请是没有法律约束力。
三、什么叫要约?要约应具备哪些条件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成立条件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
四、什么是要约?要约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要约是当事人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
要约邀请是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要约大多数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的,往往采用对话和信函的方式;
而要约邀请一般是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的,故往往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手段。
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如明确的标的额、标的物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履行期限等;
而要约邀请则不具备这些条件。
五、《经济法》里要约的名词解释
要约在经济法学中是指为了达成一定的经济行为和目的,有利益关系的相关人一方或多方向另一方有利益关系人发出的邀约信息,表明要约目方式等的一种经济活动和行为。
六、要约的概念
《合同法》第十四条 【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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