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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时间怎么规定_关于签订合同日期

发布时间:2022-11-10 06:18:43   浏览:143次   收藏:0次   评论:0条

一、关于签订合同日期

如果用人单位是在你进岗位半个月后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时间应从进用人单位之日起算,而不能以签订之日起算。
如是二月一日进用人单位,二月十五日签订劳动合同,应从二月一日起算。

关于签订合同日期


二、关于劳动合同签订时间问题。

如果公司要按照现在的时间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向你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关于劳动合同签订时间问题。


三、关于合同订立的固定期限和签订的日期

展开全部用人单位要继续留用劳动者,而前期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其中原因很多:有可能用工单位忘了与劳动者签合同,或不在乎签不签劳动合同 在社会上被职工投诉的情况很多,并且被判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或者要为职工办理或者补办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的其他业务,行政管理机构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等等原因,促使用工单位必须找职工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日期。
例如:用人单位为职工补缴社会保险金,社保部门要求提供劳动合同书做为补缴起始时间的依据。
这样做对职工有利,可以商量解决。
如果劳动者担心被骗,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如果你签字了,职工的利益没有受损,谈不上违法。
如果出现你的利益受伤害可不签字,就按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三)执行即可,或者要求支付二倍工资。

关于合同订立的固定期限和签订的日期


四、合同有时间要求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
其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约定起始日期,没约定具体终止日期。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可以约定劳动合同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劳动合同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因此劳动关系可以一直持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合同有时间要求吗


五、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生效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见: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
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四十七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第五十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生效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六、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有何规定?

1、劳动合同签订的年限一般都是双方约定,法律没有具体规定;
2、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有何规定?


七、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怎么算?

员工入职时,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能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劳动者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那么,新员工入职劳动合同什么时候签订?新员工入职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是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怎么算?


八、关于合同订立的固定期限和签订的日期

见: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
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四十七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第五十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关于合同订立的固定期限和签订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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