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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要办哪些手续

发布时间:2022-11-09 06:08:45   浏览:17次   收藏:1次   评论:0条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公司合并依法有两种方式: 1、吸收合并,指合并时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并入的公司解散,法人资格消灭,被并入的公司,法人资格存续,但应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新设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成立一个新的公司的法律行为。
合并后,原来公司的资格均告消灭,新公司应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本案中的合并应是吸收合并,即贸易公司解散,归并入电子公司,电子公司存续。
《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需通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合并做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下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国有独资历公司的合并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合并的具体程序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阶段: 1、由董事会提出合并方案;
2、公司股东会对合并作出特别决议;
3、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合并,一般无须政府部门审批。
4、签订合并协议;
5、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备置于公司,以供债权人查阅。
6、通知、公告债权人及债权人异议程序;
这是保护公司债权人的程序,《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应当自股东会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本案中,贸易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通知债权人王某,且只在报纸上公告了一次都是不合法的。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可以提出异议。
对提出异议的债权人,公司必须清偿已到期债务,对未到期债务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不清偿债务或不提供相应的担保,不得合并。
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出异议时,视为承认合并。
本案中,贸易公司欠王某的债务已经到期,王某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了异议,而贸易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故法院判决暂时中止贸易公司所进行的合并,在清偿所欠王某的债务后,方能恢复合并程序。
7、实施合并;
移交资产、召开股东会、修改章程或新设章程等。
8、办理合并的工商登记手续;
合并后消灭的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新设公司办理设立登记。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二、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具体会计处理?

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借: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日于享有被合并方相对于最终控制方而言的账面价值的份额)应收股利(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贷:有关资产、负债(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股本(发行股票面值总额)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倒挤)扩展资料: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处理原则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中不涉及自少数股东手中购买股权的情况下,合并方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相关的处理:(1)合并方在合并中确认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仅限于被合并方账面上原已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合并中不产生新的资产和负债。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从最终控制方的角度来看,其在企业合并发生前后能够控制的净资产价值量并没有发生变化。
因此,即便是在合并过程中,取得的净资产入账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一般也不产生新的商誉因素,即不确认新的资产,但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账面上原已确认的商誉应作为合并中取得的资产确认。
(2)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各项资产和负债应维持其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不变。
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合并方不一致的,应基于重要性原则,首先统一会计政策,即合并方应当按照本企业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并以调整后的账面价值作为有关资产和负债的入账价值。
进行上述调整的一个基本原因是将该项合并中涉及的合并方及被合并方作为一个整体对待,对于一个完整的会计主体,其对相关交易和事项应当采用相对统一的会计政策,在此基础上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的入账价值相对于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不作为资产的处置损益,不影响企业合并当期的利润表,有关差额应调整所有者权益相关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科--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考资料来源: 百科--控股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具体会计处理?


三、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包括哪些类型?

主要有三种。
1,控股合并:A+B=A+B(体现在投资企业控股被投资企业,但是子公司还是独立的法人地位)2,吸收合并:A+B=A(就是A吸收B了,合并到A,B不再存在,通常是投资企业把对方的资产负债吸收过来)3,新设合并:A+B=C 这个就简单啦,就是两个产生个新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包括哪些类型?


四、



五、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合并方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合并方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股本/实收资本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  只是股东之间权益转让,则会计分录  借:股本/实收资本---xx股东  贷:股本/实收资本---xxx股东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原则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可将其看做是两个或多个参与合并企业权益的重新整合,原因在于从最终控制方的角度来看,该类企业合并一定程度上并不会造成构成企业集团整体的经济利益流入和流出,最终控制方在合并前后实际控制的经济资源并没有发生变化。
有关交易事项不能作为出售或购买来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中不涉及自少数股东手中购买股权的情况下,合并方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相关的处理:  (1)合并方在合并中确认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仅限于被合并方账面上原已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合并中不产生新的资产和负债。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从最终控制方的角度来看,其在企业合并发生前后能够控制的净资产价值量并没有发生变化,因此,即便是在合并过程中,取得的净资产入账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一般也不产生新的商誉因素,即不确认新的资产,但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账面上原已确认的商誉应作为合并中取得的资产确认。
  (2)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各项资产和负债应维持其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不变。
  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合并方不一致的,应基于重要性原则,首先统一会计政策,即合并方应当按照本企业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并以调整后的账面价值作为有关资产和负债的入账价值。
进行上述调整的一个基本原因是将该项合并中涉及的合并方及被合并方作为一个整体对待,对于一个完整的会计主体,其对相关交易和事项应当采用相对统一的会计政策,在此基础上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的入账价值相对于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不作为资产的处置损益,不影响企业合并当期的利润表,有关差额应调整所有者权益相关项目。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质上不作为购买,而是两个或多个会计主体权益的整合。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价值量相对于所放弃价值量之间存在差额的,应当调整所有者权益。
在根据合并差额调整合并方的所有者权益时,应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应冲减留存收益。
  (4)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体现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上,即由合并后形成的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无论是其资产规模还是其经营成果都应持续计算。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无论该项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哪一时点,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均反映的是由母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损益及现金流量情况,相对应地,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项目,应当反映母公司如果一直作为一个整体运行至合并日应实现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合并方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要办哪些手续

您好,会计学堂晓海老师为您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也就是说,公司合并的,可以一方解散办理注销,另一方办理变更手续;也可以双方都注销,然后合并设立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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