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税什么是反倾销和反补贴税?
发布时间:2022-11-05 18:02:54 浏览:112次 收藏:0次 评论:0条
一、什么是反倾销和反补贴税?
反倾销(Anti-Dumping) 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低制措施。
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如美国政府规定:外国商品刚到岸价低于出厂价格时被认为商品倾销,立即采取反倾销措施。
虽然在《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中对反倾销问题做了明确规定,但实际上各国各行其事,仍把反倾销做为贸易战的主要手段之一。
反补贴税(Counter Vailing Duties) 对进口商品使用的一种超过正常关税的特殊关税。
这种关税是对那些得到其政府进口补贴的外国供应商具有的有利经济条件作用的反应,反补贴税的目的在于为了抵消国外竞争者得到奖励和补助产生的影响,从而保护进口国的制造商。
这种奖励和补贴包括对外国制造商直接进行支付以刺激出口;
对出口商品进行关税减免,对出口项目提供低成本资金融通或类似的物质补助,美国通过商务部国际贸易管理局进行补贴税的实施。
近年来,这些反补贴税已成为国际贸易谈判中日益难以取得进展的领域,并且这也使国际对等贸易的安排复杂化,因为在对等贸易中要衡量政府补贴是非常困难的。
二、反倾销税什么意思?
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
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如美国政府规定:外国商品刚到岸价低于出厂价格时被认为商品倾销,立即采取反倾销措施。
虽然在《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中对反倾销问题做了明确规定,但实际上各国各行其是,仍把反倾销做为贸易战的主要手段之一。
世贸组织的《反倾销协议》规定,一成员要实施反倾销措施,必须遵守三个条件: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
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
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按照倾销的定义,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就会被认为存在倾销。
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的差额被称为倾销幅度。
所以,确定倾销必须经过三个步骤:确定出口价格;
确定正常价格;
对出口价格和正常价格进行比较。
正常价格通常是指在一般贸易条件下出口国国内同类产品的可比销售价格。
如该产品的国内价格受到控制,往往以第三国同类产品出口价格来确认正常价格。
与启动反补贴调查不同的是,倾销行为的受害国在开始反倾销调查前没有与当事成员进行磋商的义务;
在审查倾销对国内产业的影响时,需要考虑倾销幅度的大小并确定倾销幅度。
世贸组织规定,倾销幅度不超过进口价格2%,倾销产品进口量占同类产品进口比例不超过3%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倾销幅度的最低限额。
反倾销的最终补救措施是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征收反倾销税的数额可以等于倾销幅度,也可以低于倾销幅度。
尽管反倾销调查并未结束,但在已经初步裁定存在倾销及其造成的损害,并防止倾销在调查过程中继续造成损害,各当事方已经得到充分的提供情况和发表意见的机会的前提下,受害成员可以采取临时措施。
另外一种补救措施是价格承诺。
若出口商自愿作出了令人满意的承诺,修改价格或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则调查程序可能被暂停或终止,有关部门不采取临时措施或征收反倾销税。
与启动反补贴调查程序一样,一成员政府应该在接到国内受倾销产品损害的企业或产业的申请后,展开反倾销调查。
各当事方必须得到关于启动调查的通知。
它们包括出口商所在成员政府、出口商或国外生产商、被调查产品的进口商、行业协会、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生产商及其行业协会等。
若没有充分证据表明存在倾销及其损害,或者倾销幅度或倾销进口数量低于最低限额,则应终止调查。
在世贸组织框架下,只有政府,而不是贸易商和产业界,才能采取反倾销措施。
因此,一国的贸易商或产业界必须通过政府来启动反倾销程序。
若出口产品受到调查的成员不满展开调查的成员所采取的行动,它可以将问题提交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解决。
在这种情况下,出口商必须通过本国政府采取这样的行动。
三、反倾销税是什么意思?
反倾销税是进口国为了抵制出口国的倾销,保护国内产业,依法对进口产品征收的一种税收。
进口国海关发现进口商品构成倾销时,对倾销商品除按海关税则中规定的税率征收一般进口税以外,附加征收关税。
其目的是为了抵制外国倾销,保护国内生产和国内市场。
反谓倾销,是指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其正常价值。
四、什么叫反倾销、反倾销税?
倾销是指为抢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在该市场售出商品。
反倾销就是指防止倾销的行为。
反倾销税就是对该商品征税,提高该商品的成本,借此来防止倾销行为。
五、什么是反倾销税
反倾销税(Anti-dumping Duties) 对倾销商品所征收的进口附加税。
当进口国因外国倾销某种产品,国内产业受到损害时,征收相当于出口国国内市场价格与倾销价格之间差额的进口税。
目的在于抵制倾销,保护国内产业。
通常由受损害产业有关当事人提出出口国进行倾销的事实,请求本国政府机构再征。
政府机构对该项产品价格状况及产业受损害的事实与程度进行调查,确认进口国低价倾销时,即征收反倾销税。
政府机构认为必要时,在调查期间,还可先对该项商品进口暂时收取相当于税额的保证金。
如果调查结果倾销属实,即作为反倾销税予以征收;
倾销不成立时,即予以退还。
有的国家规定基准价格,凡进口价格在此价格以下者,即自动进行调查,不需要当事人申请。
各国征收倾销税的法则差别很大,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第6条关于征收反倾销税的规定,对各国并无约束力。
六十年代中期,肯尼迪回合时,曾制定《反倾销法典》(Anti-Dumping Code)1973-1979年东京回合时,又加以补充修改,除对倾销含义加以界定外,并规定征收反倾销税时必要条件。
倾销停止时,应立即取消征收。
但这未能真正起到统一各国立法的作用。
滥用反倾销税的事例时有发生。
反倾销税从来是贸易大国进行关税战、贸易战的重要工具。
六、反倾销税是指什么意思
反倾销税是指进口国海关对外国的倾销货物,在征收关税的同时附加征收的一种特别关税,其目的在于抵制倾销,保护国内产业。
政府机构认为必要时,在调查期间,还可先对该项商品进口暂时收取相当于税额的保证金。
如果调查结果倾销属实,即作为反倾销税予以征收;
倾销不成立时,即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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