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跌没吗!基金会不会跌到没有?
发布时间:2022-09-23 02:59:40 浏览:178次 收藏:10次 评论:0条
一、基金有可能跌没了么?
放心基金不会跌没的。
基金是长期投资品种,买基金就要有长期持有的准备。
要考虑到投资期限,尽量避免短期内频繁申购、赎回,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近期股市持续暴跌,基金自然难以幸免,基金暴跌也是暂时的,长期持有基金会有回报的。
以下是选择赎回基金的理由:第一,个人需要因为急需要用钱不得已而为之。
第二,基金基本面发生变化。
也就是基金所属的公司或者基金经理发生了变化。
第三,和同类基金相比业绩出现明显分化,如果业绩有明显的差距,要找一下真正的原因。
第四,对后市的看法。
如果真的不再看好今后的市场,选择赎回基金。
第五,没有以上四种原因选择坚决持有。
二、基金会一直下跌至零吗?
1、基金不会一直下跌至零,如果出现非常巨大的亏损,基金可能会被清盘退市。
在此之前,一般基金公司在基金出现下跌严重时就会自行调节。
2、根据中国基金有关法规,在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若连续60基金清盘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或者连续60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达不到100人的,则基金管理人在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有权宣布该基金终止。
关于基金因资产规模过小而需清盘的情况,在亚洲金融危机时的香港曾经出现过,由于后市看淡,基金份额赎回较多,香港多家基金公司关闭了一些基金。
三、基金会跌没吗
所谓基金,是指将你的钱交给内行的人炒股。
一般基金都会用一定比例资金购买债券等现金等价物,因此是不会亏得一分不剩的。
你买的基金都是比较著名,信誉较好的。
应该建立长线持有,价值投资的心理,现在的点位对中国经济已经是低估了,坚持下去会有希望的!
四、基金会不会跌没有了
不会这里希财君以公募基金作为案例,基金如果亏损过大,基金公司本身会按照相关规定对基金进行“清盘处理”,同时这时候投资者亏损后的剩余资金会返还给大家。
在我国购买基金是非常安全的,因为即使是基金公司倒闭,基金的净值也不会跌到0,也就是大家说的跌没的情况。
扩展资料:基金在购买以后,如果说净值一只下跌,那么就有可能亏损本金的。
因此购买基金的时机、品种等都是非常重要的,选择合适自己的基金尤为重要。
基金投资是不用担心它跌没了,或者是跑路了的。
但是基金投资与股票投资也有类似点,那就是买入、售出的时机点很关键。
散户们最好还是分散投资,这样不至于被大户一下子当成韭菜各割走了。
五、基金会不会跌没了
基金公司倒闭,基金的净值也是不会跌到零的,我国有规定,连续60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要清盘,清盘价一般为0.3元,也就是说无论多少前面的基金,都以0.3元的价格自动赎回。
不过这个清盘条件是很难满足的,所以真正遭遇清盘的基金(除了QDII)现在还没有出现过。
六、基金会跌的一分钱都没有了吗?
应该不会的,前段时间QDII基金跌得很厉害,跌到50%的时候基金经理就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清盘,不会让你的基金再继续这么跌下去的,但是清盘后,扣除清盘费用,你是拿不到50%的。
所以不是不得已,基金经理及基金公司不会申请清盘,如果他们这样做了,也是对他们基金公司最不好的影响。
七、基金会一直下跌至零吗?
理论上是不会的,因为毕竟是间接投资,就算清盘也会把剩余资金返还给投资者的。
八、基金会不会跌到没有?
理论上是不会的,因为毕竟是间接投资,就算清盘也会把剩余资金返还给投资者的。
九、基金会跌到没有吗?
不会。
货币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风险相对较小,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由于投资股票的比例相对较高,和股市的涨跌息息相关。
当股市大跌,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一般基金净值也跟随下跌,尤其是股票型基金,按照基金合约规定持股仓位不低于资产的百分之六十,下跌幅度更大。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44条规定,在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若连续60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或者连续60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达不到100人。
则基金管理人在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有权宣布该基金终止。
若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
扩展资料: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可以约定基金达到一定的规模后,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认购、申购申请,但应当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募集期间不得调整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基金规模,但应当提前三日公告,并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二条 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可以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者数量设置限制,但应当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第二十三条 开放式基金单个开放日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的,为巨额赎回。
开放式基金发生巨额赎回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办理的赎回份额不得低于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 对其余赎回申请可以延期办理。
第二十四条 开放式基金发生巨额赎回的,基金管理人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应当按照其申请赎回份额占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确定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办理的赎回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申请赎回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办理部分予以撤销。
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撤销的,基金管理人对未办理的赎回份额,可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 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的价格。
第二十五条 开放式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的,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三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报刊及其他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条 开放式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按基金合同的约定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延缓期限不得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报刊及其他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
第二十七条 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可以约定,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一定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百科-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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