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益包括哪些部分—普通股股东的权益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2022-09-10 14:51:09 浏览:55次 收藏:18次 评论:0条
一、公司股东权益有哪些内容
一、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二、显示股东身份三、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特定情况下可以召集并主持股东会五、请求撤销或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六、知悉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二、股东权利包括哪些内容
股东权的内容即股东权具体包含的权利内容,各国公司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
我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也有相应规定。
归纳起来可分为以下几类:1、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
2、股份转让权;
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
4、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
5、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6、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权;
7、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记录的查阅权;
8、优先认购新股权;
9、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10、权利损害救济权;
11、公司重整申请权;
12、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
其中,第1、2、3、8、9项为股东权中的财产权,第4、5、6、7、10、11、12项为股东权中的管理参与权。
(周晓)
三、股东权益是什么?
股东权益包括实缴股本和留存收益。
股东权益是指股份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即净资产值),或公司资本。
四、公司股东权利包括哪些
公司股东权利包括哪些我们可以对股东权益作如下的分类:第一类:原始权利或者说基本权利1.财产性权利:盈利分配权。
2.参与性权利(非财产性权利):表决权。
表决权又可以派生出召开股东会的请求权和对股东会决议的撤销权这两大权利。
同样基于表决权,股东还享有提案权、质询权、对关联交易的审查权和选举、监督公司董事、高管的权利。
3.知情权:知情权是一种较为特殊的权利,是股东行使财产权和表决权的前提。
从这个意义上说,股东知情权是股东分配公司盈利和行使表决权的附随性权利。
但是,知情权也具有自身的独立含义,有时候,股东更关心公司真实的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因此《公司法》规定了单独的知情权和相应的权利救济措施。
4.退出权以及公司解散请求权:退出权是新《公司法》赋予股东的一项新型权利。
俗语说,“三十六计,走为上”。
当股东继续留在公司对自己甚至对公司都不利的时候,股东行使退出权既有利于自己,也有利于克服公司僵局。
而股东解散公司请求权的行使,同样有利于克服公司僵局。
退出权和解散公司请求权的共同点在于,这两项权利都是消灭自己权利的请求权。
第二类:派生性的权利1.召开股东会的请求权:此权利派生于股东的表决权。
2.主持股东会的权利:此权利派生于股东的表决权。
3.股东会决议的撤销或者无效请求权:此权利派生于股东的表决权或知情权。
五、资产负债表中少数股东权益包括哪些
六、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包括哪些会计要素
您好,会计学堂陈老师为您解答所有者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欢迎点我的昵称-向会计学堂全体老师提问
七、普通股股东的权益包括哪些
普通股股东的权益: (1)公司决策参与权。
普通股股东有权参与股东大会,并有建议权、表决权和选举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东权利;
(2)利润分配权。
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
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赢利状况及其分配政策决定。
普通股股东必须在优先股股东取得固定股息之后才有权享受股息分配权; (3)优先认股权。
如果公司需要扩张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现有普通股股东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从而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有比例; (4)剩余资产分配权。
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若公司的资产在偿还欠债后还有剩余,其剩余部分按先优先股股东、后普通股股东的顺序进行分配。
八、资产负债表中少数股东权益包括哪些
股东权益,国内称所有者权益的构成:1、股本(或实收资本):出资人按注册资本认缴的部分。
2、资本公积:出资高出股本的部分以及其他形式的资本溢价。
比如:股本1000万,有人出资600万取得50%的股权,则资本溢价100万(600-1000*50%)。
3、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10%计提)、未分配利润(净利润-盈余公积-股利分配)。
九、公司股东权益包括什么?
股东的权利具体如下: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依法转让出资或者股份的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将出资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公司股东优先受让权。
股份有限公司没有此限制。
4、股东的知情权。
股东知情权是让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有了解的权利。
5、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不按照出资比例进行盈余分配,可以自行约定盈余分配的比例。
但股份有限公司则只能是按股份比例实行盈余分配。
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只有在公司行使解散的时候,对以公司的全部财产清偿全部债务后剩余的财产,股东有权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6、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公司新增资本或者发行新股时,现有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或者持股比例,认缴公司新增资本或者发行的新股,而不是股东的人,则没有这种优先认购权。
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和特定情况下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
查看更多股票知识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