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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创业板;香港创业板上市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08-29 05:36:40   浏览:113次   收藏:17次   评论:0条

一、香港创业板上市有什么要求

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主线业务:必须从事单一业务,但允许有围绕该单一业务的周边业务活动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不设最低溢利要求。
但公司须有24个月从事“活跃业务纪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市时市值超过5亿港元,发行人可以申请将“活跃业务纪录”减至12个月)业务目标声明:须申请人的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公司如何计划于上市那一个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内达致该等目标最低市值: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最低公众持股量:3,000万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过40亿港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至20%)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在“活跃业务纪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信息披露:一按季披露,中期报和年报中必须列示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目标的比较。
包销安排:无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行人要筹集新资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认购额达到时方可上市

香港创业板上市有什么要求


二、创业板上市 和香港证券公司上市有什么区别

香港创业板市场是主板市场以外的一个完全独立的新的股票市场,与主板市场具有同等的地位,不是一个低于主板或与之配套的市场,在上市条件、交易方式、监管方法和内容上都与主板市场有很大差别。
其宗旨是为新兴有增长潜力的企业提供一个筹集资金的渠道。
它的创建对中国内地和香港经济将产生重大的影响。
从长远来说,香港创业板目标是发展成为一个成功自主的市场——亚洲的NASDAQ。
  1.香港创业板的市场特色与现有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市场具有以下特色:以高增长公司为目标,注重公司增长潜力及业务前景;
市场参与者须自律及自发地履行其责任;
买者风险自负;
适合有风险容量的投资者;
以信息披露为本的监管理念;
要求保荐人具有高度专业水平及诚信度。
  2.香港创业板的市场潜力,是以有增长潜力公司为目标,行业及规模不限。
创业板的主要目标是为在香港及内地营运的大量有增长潜质的企业,提供方便而有效的渠道来筹集资金,以扩展业务,其中也包括为在大陆投资的香港和台湾的增长公司以及大量的“三资”企业,以及内地的一些有发展前景的大中型国有科技企业和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提供一个集资市场;
另外综合企业可把个别增长项目分拆上市,投资经理及创业资本家将他们所投资的公司上市。
  3.创业板市场的交易与运作。
创业板采用一套先进的交易系统及电子信息发布系统,以减低参与者的成本,增加投资者的信心。
投资者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及家庭电脑直接进入联交所的交易系统进行买卖,直接落盘。
买卖实行竞投单一价,交易分段进行,每一时间段采用集合竞价的方式,决定成交价格和成交委托,为投资者提供一个公平有效的交易方式,但在新系统完成之前,创业板仍会采用目前与主板市场相同的自动对盘交易系统。
另外,联交所还提供了一个独立的网页(*://www.hkgem.com),作为参与者的主要信息交流渠道,发行人可将招股章程、公告及其他公司资料上网,供公众浏览,而无须于报刊登载(公司须发新闻稿),从而减低成本。
所有目前在现有市场进行交易的经纪,将自动被准许在创业板进行交易。
创业板针对的是有熟练操作技术和投资经验的投资者,但不设最低投资额。
  4.实施严格的监管制度。
创业板的市场监管的基本原则:保护投资者利益及确保市场持正操作;
推行严谨的监管、监察和执法措施;
依循严格的信息披露标准及“买者自负”原则。
监管机构只负责确保上市公司所提供的有关文件及重要的资料完整性和真实性,但不会对投资的利弊作出评论,或就所发售的证券或所提供的投资机会作出判断,无论有关判断是好是坏,上市申请人或其业务在商业上的可行性,并非香港证监会或联交所的关注所在。

创业板上市 和香港证券公司上市有什么区别


三、香港创业板上市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基本要求如下:1、于申请上市前两年有活跃业务记录;
2、拥有主营业务;
3、在申请上市前两年公司须大致由同一批人管理及拥有;
4、于上市后至少两个完整财政年度聘用一名保荐人担当顾问;
5、最低公众持股量须占已发行股本的25%(市值少于40亿港元的公司,最少要达3000万港元。
至于市值相等于或超过40亿港元的公司,最低公众持股量须占20%,或10亿港元。
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的条件:1、经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家经贸委批准、依法设立并规范运作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公司及其主要发起人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在最近二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3、符合香港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条件;4、上市保荐人认为公司具备发行上市可行性并依照规定承担保荐责任;5、国家科技部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批准。
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须向证监会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申请报告。
内容应包括:公司沿革及业务概况、股本结构、筹资用途及经营风险分析、业务发展目标、筹资成本分析等;2、上市保荐人对公司发行上市可行性出具的分析意见及承销意向报告;3、公司设立批准文件;4、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境内律师事务所就公司及其主要发起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以及在最近二年内是否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参照《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六号[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制作);5、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编制和按照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会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6、凡有国有股权的公司须出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关于国有股权管理的批复文件;7、较完备的招股说明书;8、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香港创业板上市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四、香港创业板的主要上市规定

下文只是《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中所载有关上市规定摘要,并不能代替《创业板上市规则》。
由于这只是摘要,其内容并没有涵盖阁下必须知悉的全部资料。
下文提及的资料在《创业板上市规则》中均有详尽阐释,故阁下应将以下资料连同《创业板上市规则》的正文一并阅览。
不设溢利要求知悉到高增长企业可能在创业期间并不一定录得溢利纪录,故《创业板上市规则》并无规定新上市申靖人一定要有过往溢利纪录才可在创业板上市。
保荐人及其持续聘任期新上市申请人须聘任一名创业板保荐人为其呈交上市申请,聘任期须持续一段固定期间,涵盖至少在公司上市该年的财政年度余下的时间以及其后两个完整的财政年度(「指定期间」)。
可接受的司法管辖地区新申请人必须依据香港、中国、百慕达或开曼群岛的法例注册成立。
经营历史新申请人须: 1.证明具有至少24个月的活跃业务纪录; 附注: 如上市申请人为新成立的项目公司或开采天然资源的公司,又或在联交所接受的特殊情况下,这项24个月活跃业务纪录的规定可在联交所的批准下获放宽。
2.一直积极发展一主营业务; 3.于活跃业务纪录期间,其管理层及拥有权大致相同; 4.如其附属公司负责经营申请人的活跃业务,必须拥有该附属公司董事会的控制权及不少于50%的实际经济权益;及5.编制会计师报告,该报告须涵盖紧接上市文件刊发前两个完整的财政年度。
业务前景新申请人须列明其业务目标,并阐释于指定期间内拟如何达致该目标。
最低公众持股量新申请人须符合下列要求: 1.对于市值少于港币10亿元的公司,其最低公众持股量为20%,涉及金额须达港币30000000元;
2.对于市值相等于或超过港币10亿元的公司,其最低公众持股量为港币2亿元或15%中之较高者;
及3.新申请人必须于上市时有公众股东不少于100人。
公司管治新申请人须: 1.聘任才干胜任的人员负责下列职位:公司秘书、合资格会计师、监察主任及授权代表; 2.聘任至少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成立审核委员会。
包销安排于首次公开发售股份时,无硬性包销规定。
其他上市时的管理层股东及主要股东合共须占新申请人不少于35%的已发行股本。
上市程序以下流程图概括列出上市程序,并纯粹以供作参考之用。
阁下应咨询创业板保荐人或其他专业顾问的意见,或向我们索取更多有关上市过程的资料。

香港创业板的主要上市规定


五、想在香港创业板上市有什么要求

香港创业板上市要求如下:香港创业板上市接受地域:依据香港、百慕大、开曼群岛、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香港创业板上市盈利要求:不设最低盈利要求.香港创业板上市营业历史:不少于24个月的经营活跃纪录.香港创业板上市管理持续性:于活跃纪录期间,其管理层及拥有权大致相同.香港创业板上市主营业务:主营业务要突出.香港创业板上市财务要求: 1.上市前两个财政年度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入合计须达2,000万元。
2.市值至少达1亿元。
3.公众持股量至少达3,000万元及25% (如发行人的市值超过100亿港元,则为15%至25%,即与主板一致)。
4.最少100名公众股东,持股量最高的三名公众股东持有比率不得超过50%。
5.最近两个财政年度的管理层成员大致维持不变。
6.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7.必须清楚列明涵盖其上市时该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的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拟达致该等目标的方法 。
参考资料:《证券法》第50条第一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想在香港创业板上市有什么要求


六、什么是香港创业板股票?香港创业板股票有哪几支?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国泰君安上海分公司给予如下解答 香港创业板成立于1999年11月25日,香港创业板市场是主板市场以外的一个完全独立的新的股票市场,与主板市场具有同等的地位,不是一个低于主板或与之配套的市场,在上市条件、交易方式、监管方法和内容上都与主板市场有很大差别。
其宗旨是为新兴有增长潜力的企业提供一个筹集资金的渠道。
如仍有疑问,欢迎向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分公司企业知道平台提问。

什么是香港创业板股票?香港创业板股票有哪几支?


七、香港创业板的主要上市规定

香港创业板市场是主板市场以外的一个完全独立的新的股票市场,与主板市场具有同等的地位,不是一个低于主板或与之配套的市场,在上市条件、交易方式、监管方法和内容上都与主板市场有很大差别。
其宗旨是为新兴有增长潜力的企业提供一个筹集资金的渠道。
它的创建对中国内地和香港经济将产生重大的影响。
从长远来说,香港创业板目标是发展成为一个成功自主的市场——亚洲的NASDAQ。
  1.香港创业板的市场特色与现有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市场具有以下特色:以高增长公司为目标,注重公司增长潜力及业务前景;
市场参与者须自律及自发地履行其责任;
买者风险自负;
适合有风险容量的投资者;
以信息披露为本的监管理念;
要求保荐人具有高度专业水平及诚信度。
  2.香港创业板的市场潜力,是以有增长潜力公司为目标,行业及规模不限。
创业板的主要目标是为在香港及内地营运的大量有增长潜质的企业,提供方便而有效的渠道来筹集资金,以扩展业务,其中也包括为在大陆投资的香港和台湾的增长公司以及大量的“三资”企业,以及内地的一些有发展前景的大中型国有科技企业和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提供一个集资市场;
另外综合企业可把个别增长项目分拆上市,投资经理及创业资本家将他们所投资的公司上市。
  3.创业板市场的交易与运作。
创业板采用一套先进的交易系统及电子信息发布系统,以减低参与者的成本,增加投资者的信心。
投资者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及家庭电脑直接进入联交所的交易系统进行买卖,直接落盘。
买卖实行竞投单一价,交易分段进行,每一时间段采用集合竞价的方式,决定成交价格和成交委托,为投资者提供一个公平有效的交易方式,但在新系统完成之前,创业板仍会采用目前与主板市场相同的自动对盘交易系统。
另外,联交所还提供了一个独立的网页(*://www.hkgem.com),作为参与者的主要信息交流渠道,发行人可将招股章程、公告及其他公司资料上网,供公众浏览,而无须于报刊登载(公司须发新闻稿),从而减低成本。
所有目前在现有市场进行交易的经纪,将自动被准许在创业板进行交易。
创业板针对的是有熟练操作技术和投资经验的投资者,但不设最低投资额。
  4.实施严格的监管制度。
创业板的市场监管的基本原则:保护投资者利益及确保市场持正操作;
推行严谨的监管、监察和执法措施;
依循严格的信息披露标准及“买者自负”原则。
监管机构只负责确保上市公司所提供的有关文件及重要的资料完整性和真实性,但不会对投资的利弊作出评论,或就所发售的证券或所提供的投资机会作出判断,无论有关判断是好是坏,上市申请人或其业务在商业上的可行性,并非香港证监会或联交所的关注所在。

香港创业板的主要上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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