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改革__什么是股权分置改革?
发布时间:2022-08-25 12:11:50 浏览:60次 收藏:9次 评论:0条
一、什么叫股权分置改革
股权分置改革是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一项重要的制度改革。
所谓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股东所持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称为流通股,而公开发行前股份暂不上市交易,称为非流通股。
这种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权分置状况,为中国内地证券市场所独有。
非流通股与流通股这二类股份,除了持股的成本的巨大差异和流通权不同之外,赋于每份股份其它的权利均相同。
由于持股的成本有巨大差异,造成了二类股东之间的严重不公。
这种制度安排不仅使上市公司或大股东不关心股价的涨跌,不利于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越来越影响到上市公司通过股权交易进行兼并达到资产市场化配置的目的,妨碍了中国经济改革的深化。
二、股权分置改革的名词解释
股改的全称是“国有股股权分置改革” ,那么什么是股权分置改革了? 什么是股权分置 -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翻看相关规定,既找不到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明确的制度性安排 一句话概括,股权分置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股权分置是近两年才出现的新名词,但股权被分置的状况却由来已久。
-股权分置在很多方面制约了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 正是由于股权分置,使上市公司大股东有“圈钱”的冲动,却不会关心公司股价的表现 作为历史遗留的制度性缺陷,股权分置早已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的一块“心病”。
市场各方逐渐认识到,股权分置在很多方面制约了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
而且,随着新股发行上市不断积累,其不利影响也日益突出。
首先是因股权分置形成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的“利益分置”,即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关注点在于资产净值的增减,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关注点在于二级市场的股价。
三分之二股份不能流通,客观上导致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股市投机性强,股价波动较大 股权分置也扭曲了证券市场的定价机制。
股权分置格局下,股票定价除公司基本面因素外,还包括2/3股份暂不上市流通的预期。
2/3股份不能上市流通,导致单一上市公司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股市投机性强,股价波动较大等。
另外,股权分置使国有股权不能实现市场化的动态估值,形不成对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和增强资产增值能力的激励机制,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和产品创新也颇受制约 这次改革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通过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之间的“讨价还价”,寻找利益的平衡点。
这种情况下,双方的充分沟通就非常重要。
首批试点中,试点公司通过投资者恳谈会、媒体说明会、网上路演、走访机构投资者、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方式,组织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和协商,同时对外公布热线电话、传真及电子信箱。
应当说,投资者参与改革的途径还是很多的。
改革赋予流通股股东很大的话语权。
不仅如此,流通股股东的投票结果也是决定性的。
根据规定,改革方案要在股东大会通过,必须满足两个“2/3”,即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这一规定赋予了流通股股东很大的话语权,它的“威力”在首批试点中已经体现——清华同方的方案虽然总体上得票率很高,但由于流通股股东表决赞成率为61.91%,最终还是没能通过。
改革后市场能否承受 -综合来看,股权分置改革后实际股票供给的增加是较为有限的 名义上大股东的股票全部获得了流通权,但真正能流通的只有很小一部分 。
三、股权分置改革的主要内容
存在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两种股权方式,就是股权分置。
四、什么是股权分置改革?是什么意思
那么先说一下股权改革是什么意思?股权改革是指对股权的这个架构,股权的结构,公司的这个股东做出这个调整,让新的一些经济或新的一些股东进入这个公司来。
那么相对应的,股权分置改革,就是指对股权重新作出划分,那么这些词主要在国企中使用的较多,那么为了提高国企的这个效率,激活经济效应,那么可以引入一些民间的资本和一些民间的企业和力量,因此这个就是股权的分置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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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权分置改革是怎么回事
什么是股权分置改革?说白了,就是政府将以前不可以上市流通的国有股(还包括其他各种形式不能流通的股票)拿到市场上流通,以前不叫股权分置改革,以前叫国有股减持,现在重新包装了一下,再次推出。
内地沪深两个交易所2.45万亿元市值中,现在可流通的股票市值只有8300亿元,国有股等不可流通的股票市值达1.62万亿元。
如果国有股等获得了流通权,沪深两个交易所可流通的股票一下子多出两倍,市场只可能向一个方向前进,那就是下跌。
如果再考虑到国有股基本是一元一股获得,而流通股大都是几倍、十几倍的溢价购得,那流通股股东在国有股减持中所蒙受的损失也就很容易看清了
六、什么叫股权分置改革
股权分置改革;所谓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股东所持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称为流通股,而公开发行前股份暂不上市交易,称为非流通股。
这种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权分置状况,为中国内地证券市场所独有。
中国的上市公司中存在着非流通股与流通股二类股份,除了持股的成本的巨大差异和流通权不同之外,赋于每份股份其它的权利均相同。
由于持股的成本有巨大差异,造成了二类股东之间的严重不公。
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是我国证券市场一项重要的制度性改革,这项改革必然会对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产生重大而又深远的影响。
1.股权分置改革提高了证券市场的固有功能。
股权分置改革实质是推动资本市场的机制转换,消除非流通股与流通股的流通制度差异,强化对上市公司的约束机制,提高证券市场的固有功能。
从长期来看对证券市场来说是重大利好,有助于营造证券市场长期上升的环境,形成并巩固所有股东的共同利益基础,使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降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成本。
2.股权分置改革进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股权分置改革进程中存在着大量不确定性因素,这些不确定性因素包括:对流通股股东如何进行对价补偿;
试点企业改革后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推出的试点企业代表性如何,数量的多少与改革节奏的快慢;
股权分置问题到何时才能解决完毕;
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大环境下是否会有增量资金进入市场等。
3.首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在新股发行时应如何定位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解决这一问题是股权分置改革的一个重要步骤,是全面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开始。
从现实来看,长时间内停止发行新股,会影响证券市场自身的正常发展,而且会影响我国的经济改革进程。
4.股权分置改革对证券市场所形成的扩容压力。
这里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以向流通股股东送股的形式获取流通权,所送股份会使股市流通筹码增多。
第二种情况是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后,非流通股变为流通股,会对市场造成的扩容压力。
5.股权分置改革中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这项改革的核心原则。
非流通股股东为了获取流通权,必须向流通股股东出让部分利益,即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数量不等的对价补偿,对价的兑现会降低上市公司的市盈率。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股权分置改革作为一项制度性改革,对证券市场的影响是巨大的。
从长期来看,它对证券市场无疑是重大利好,将奠定中国股市长期向好的制度基础和市场基础。
七、什么是股权分置改革?请详细解释一下!谢谢!
在股权分置时代,上市公司一般按20倍左右的市盈率溢价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后,非流通股东每股权益和每股净资产得到大幅提高,而流通股东的权益却被大量稀释。
这造成社会公众股持有者和国有股法人股持有者之间利益不一致,所以他们对股价上升和下降通常持明显投机态度。
比如大股东为了使控股上市公司高价配股,往往有意多披露信息,甚至用虚假信息刺激股价上涨,甚至采用各种手段操纵股价上升。
当股市下跌的时候,为了获得更多的社会资金,仍然采取增发新股的方式增加股票的供应量,这样使得股票加速下跌。
非流通股大量存在,造成同股不同值,非流通股价值远低于流通股,同股不同权。
同时,由于不少上市公司都是国有股一股独大,管理层基本上不受投资者监督,股东大会形同虚设。
参考资料:*://finance.sina*.cn/stock/t/20060124/14152302746.shtml
八、什么是股权分置改革?
股权分置改革是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一项重要的制度改革。
所谓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股东所持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称为流通股,而公开发行前股份暂不上市交易,称为非流通股。
这种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权分置状况,为中国内地证券市场所独有。
专家认为,这种制度安排不仅使上市公司或大股东不关心股价的涨跌,不利于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越来越影响到上市公司通过股权交易进行兼并达到资产市场化配置的目的,妨碍了中国经济改革的深化。
此次股权分置改革也关系到中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
“股权分置阻碍了国有资产产权通过股市交易转让,影响了国有企业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一位专家表示,“从某种程度上说,股权分置改革其实是一场国有资产的重组。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室主任易宪容认为,股权分置改革的全面启动“不仅预示着国内证券市场一次利益结构的重大调整,也预示着证券市场制度规则出现大改变”。
当前,对于股权分置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以及基本操作思路的认识逐步深化,相关制度和技术条件逐步完善,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已具备了必要的基础性条件。
考虑到股权分置改革是资本市场一项重要的基础制度改革,没有国内先例和国际经验可供借鉴,需要通过试点审慎探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
为此,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标志着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总体思路:统一组织分散决策根据《若干意见》的总体要求,试点工作应当按照“市场稳定发展、规则公平统一、方案协商选择、流通股东表决、实施分步有序”的操作原则进行。
关于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
试点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散决策”的总体思路进行。
“统一组织”就是按照《通知》规定的程序和监管要求规范试点工作,使试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保障股东公平行使权利。
“分散决策”就是针对上市公司情况的差别性和复杂性,由上市公司的各类股东,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经过广泛征求股东意见和平等协商,形成本公司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具体方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关于试点公司的产生。
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初期,重在探索经验、发现问题、听取意见。
考虑到试点起步阶段的特殊性,中国证监会根据上市公司股东的改革意向和保荐机构的推荐,协商确定少量试点公司。
今后,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和发展的原则,进一步推进这项改革。
制度安排:信息披露要求严格关于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指导原则,也是改革能否得到公众投资者普遍拥护的关键。
通过第二批试点,要扩大改革效应,进一步明确以下市场预期:一是股权分置改革是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重要变革,目的不是国有股减持;
二是在改革过程中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是基于非流通股转为可流通对市场定价环境的影响,不是对流通股发行溢价或者流通股股东二级市场投资损失的补偿。
在积极稳妥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同时,要以落实《若干意见》为重点,全面推进市场基础建设和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促进资本市场各项积极功能的充分发挥,为全面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创造条件
九、什么是股权分置改革
所谓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股东所持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称为流通股,而公开发行前股份暂不上市交易,称为非流通股。
这种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权分置状况,为中国内地证券市场所独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