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交易是什么意思、股市中大宗交易是什么概念?
发布时间:2022-07-31 10:56:52 浏览:39次 收藏:8次 评论:0条
一、大宗交易是什么意思,股票出现大宗交易意味着什么呢
大宗交易,通俗来讲就是在场外进行大笔的股票转让交易。
如果那么大量的股票在市场上抛售,必然会引起股价大幅下跌。
大宗交易转让股票就不会影响股票价格。
当然有用了。
二、股市中大宗交易是什么概念?
每天收市后的交易。
大股票持有者通过这个平台,在不影响股价的情况下的交易。
三、大宗交易是什么意思,股票出现大宗交易意味着什么呢
1、大宗交易:又称为大宗买卖,是指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证券单笔买卖申报,买卖双方经过协议达成一致并经交易所确定成交的证券交易。
大宗交易针对的是一笔数额较大的证券买卖。
我国现行有关交易制度规则,如果证券单笔买卖申报达到一定数额的,证券交易所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按照规定,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
对于A股股票大宗交易规则来说,A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B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万美元(含)以上。
2、出现大宗交易意味着出现大宗交易榜单上的股票,其后几天的走势大多数是涨的,而且很多是凶猛地上涨。
可以这么理解,大宗交易的买家大多是炒家,也就是常说的庄家。
他们在正常二级市场上吸筹有的时候很难,通常吸筹成本很高,所以在大宗交易市场吸筹就相对简单了,还能有折扣。
买进来当然不是为了亏钱,所以在走势上往往会有一波强劲上扬走势。
扩展资料:1、注意事项:大宗交易在交易所正常交易日限定时间进行,有涨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须在当日涨跌幅价格限制范围内,无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须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或者当日竞价时间内成交的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由买卖双方采用议价协商方式确定成交价,并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成交。
大宗交易的成交价不作为该证券当日的收盘价。
大宗交易的成交量在收盘后计入该证券的成交总量。
并且每笔大宗交易的成交量、成交价及买卖双方于收盘后单独公布最后还须了解的是大宗交易是不纳入指数计算的,因此对于当天的指数无影响。
2、信息披露交易所在每个交易日结束后通过本交易所网站公布以下交易信息:(一)股票和基金的成交申报大宗交易,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成交量、成交价格以及买卖双方所在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
(二)债券和债券回购的成交申报大宗交易,内容包括:证券名称、成交价和成交量;
(三)单只证券的固定价格申报的成交量、成交金额,及该证券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五家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和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
另外,大宗交易涉及法定信息披露要求的,买卖双方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参考资料:百科:大宗交易
四、大宗交易是什么意思了,有用吗
大宗交易,通俗来讲就是在场外进行大笔的股票转让交易。
如果那么大量的股票在市场上抛售,必然会引起股价大幅下跌。
大宗交易转让股票就不会影响股票价格。
当然有用了。
五、·详细解释一下大宗交易
其中,根据上证所于2003年8月17日发布的相关通知,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实施细则》规定, 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证券单笔买卖要达到如下最低限额: (一)A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B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万美元(含)以上;
(二)基金交易数量在300万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三)债券交易数量在2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四)债券回购交易数量在5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5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根据深交所于2003年8月25日发布的相关通知,修订后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实施细则》规定,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证券买卖需符合的条件是: (一)A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二)B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元港币;
(三)基金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3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四)债券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2万张(以人民币100元面额为1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五)债券回购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万张(以人民币100元面额为1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大宗交易是不计如当日的大盘指标的
六、大宗交易是什么意思?
大宗交易(block trading)又称为大宗买卖。
一般是指交易规模,包括交易的数量和金额都非常大,远远超过市场的平均交易规模。
具体来说各个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对大宗交易有明确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
大宗交易是《减持规定》的软肋2022年新年伊始,A股市场急剧动荡,其中1月4日、7日两次遭遇熔断。
这个中的原因,就与《18号文》有关限售期的规定到期有关。
去年7月8日,为了救市的需要,证监会发布证监会公告〔2015〕18号(即《18号文》),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在半年时间内不能减持所持上市公司股票,这也意味着该规定到今年1月8日失效。
市场担心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的“减持潮”会因此而到来,分析人士甚至预测1月份的减持压力不少于1500亿元。
这种对“减持潮”的担心,正是导致1月4日股市第一次熔断的重要原因。
证监会《减持规定》的出台,对于缓解市场对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的恐惧感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根据《减持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减持规定》同时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此外,对于大股东及董监高在涉及自身违法违规时不得减持的若干情形,《减持规定》也作了具体规定。
因此,《减持规定》对于缓解大小非短期的减持压力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不过,从《减持规定》的具体内容来看,《减持规定》明显存在两个重大的漏洞,有待进一步封堵。
从一个较长的时期来看,如果这两个漏洞不加以封堵,它很有可能让《减持规定》的积极作用化为乌有。
其漏洞之一,就是《减持规定》只是对大股东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进行了总量控制,而没有对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与协议转让减持的额度进行控制。
虽然《减持规定》有意引导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与协议转让的方式来减持股份,但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与协议转让的方式来减持股份,带给市场的冲击一样是很大的。
在这种模式下,大股东完全可以实行“过桥减持”,找一个机构投资者来接盘,然后机构投资者再把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进来的股票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卖出去,这无非是经过一个“过桥机构”倒手一下而已,大股东只需要给“过桥机构”一些好处就可以了。
虽然随后沪深交易所于1月9日晚间发布的对《减持规定》的落实措施提高了协议转让的门槛,有利于规范大股东的协议转让,但大宗交易的漏洞依然存在,大宗交易成了《减持规定》的软肋。
其漏洞之二,就是《减持规定》只是对大股东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进行了总量控制,而没有对董监高的减持额度加以限制。
当然,相对于大股东来说,董监高的持股要少许多,但有的公司董监高持股的绝对数量也是相当可观的。
更何况董监高更加熟悉公司的经营情况,董监高的减持同样可以动摇投资者的持股信心,所以对于董监高的减持不能没有节制,也应该作出类似于限制大股东减持的规定。
那么,如何封堵《减持规定》的两大漏洞呢?本人的建议是,对于大股东减持额度的控制,应包括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两个部分。
不论采取哪一种交易方式,但每月减持的总额度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而对于董监高的减持,同样可以采取类似于大股东的规定。
同时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人员的减持,还可以在总量上加以控制,规定每家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人员每月减持的股份总数(不包括协议转让部分)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
七、股票中的大宗交易是什么意思
大宗交易是指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证券单笔买卖申报,买卖双方经过协议达成一致并经交易所确定成交的证券交易。
简单来说就是买卖双方事先约定好了的大笔交易。
上交所: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深交所:A 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30 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0 万元人民币;
查看更多股票知识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