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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流程

发布时间:2022-06-19 19:23:32   浏览:80次   收藏:1次   评论:0条

一、现有流动资金贷款是指什么内容啊

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科学合理地测定企业流动资金占用额,并以此为基础,确定不同时期流动资金贷款的合理需求额,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应给予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与现有流动资金的差额(即流动资金缺口)确定。

现有流动资金贷款是指什么内容啊


二、什么是“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是银行对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发放的贷款。
经济体制改革以前,我国银行只对企业的流动资金发放贷款,国营企业的固定资产由国家财政拨款,集体企业的固定资产则自筹。
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从1979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发放中短期设备贷款,用于企业添制投资少、见效快的关键设备。
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短期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
按贷款期限可分为一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扩展资料:固定资产贷款相对稳定和固定。
可以把偿还贷款计划及长期贷款列入预算内。
可以协助购买资产否则负担不起。
购买的资产将成为贷款抵押品。
流动资金贷款根据其不同用途,还包括证券公司其它类贷款,主要包括不动产抵押贷款、存单质押贷款、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等,用于解决证券公司固定资产购置、营业部装修等公司发展需要。
流动资金贷款分为人民币和外币两种。
其贷款期限主要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实力,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不超过1年,特殊情况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 (含3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科-固定资产贷款百科-流动资金贷款

什么是“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


三、关于流动资金借款

流动资金借款,也叫短期借款,一般指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借款。
它是借款人从商业银行申请到的用于正常生产经营周转或临时性资金需要的本外币贷款。
流动资金借款的借款金额、借款的期限、借款用途、借款利率、借款的计息结息方式、还款计划及方式、担保措施、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等都有借款合同规定。
利息以计提方式计入当期费用,按合同规定的付息期支付。
流动资金借款占总流动资金的比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以满足周转为宜。
你说的情况属于长期借款。
是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借款。
长期借款按照偿还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定期一次性偿还的长期借款和分期偿还的长期借款两类。
和流动资金借款一样,长期借款的借款金额、借款的期限、借款用途、借款利率、借款的计息结息方式、还款计划及方式、担保措施、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等都有借款合同规定。
利息按借款用途,一是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二是予以资本化。
利息的偿还,按合同约定,可以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也可以分期偿付利息,到期偿还本金。
流动资金借款和银行的流动资金循环贷款业务是一回事,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转贷业务,还旧账借新账。

关于流动资金借款


四、什么是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客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临时性、季节性的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或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长期平均占用的流动资金需求的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可分为临时流动资金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1. 临时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在3个月(含)以内,主要用于企业一次性进货的临时性资金需要和弥补其他支付性资金不足。
  2.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3个月至1年(不含3个月,含1年),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需要。
  3.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年至3年(不含1年,含3年),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占用资金需要。
适用对象  流动资金贷款流动性强,适用于有中、短期资金需求的工、商企业客户。
在一般条件下,银行根据“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贷款经营方针,对客户信用状况、贷款方式进行调查审批后,作出贷与不贷、贷多贷少和贷款期限、利率等决定。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适用客户为生产经营正常、成长性好,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无不良信用记录且信用等级较高的客户。
对能提供全额低风险担保的客户,不受信用等级限制。
申办条件  根据《贷款通则》,贷款对象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  1. 恪守信用,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
  2. 除自然人外,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管机关)办理年检手  3. 已经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4. 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不超过净资产的50%;
  5. 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6. 申请中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工商银行不对其发放贷款:  1. 不具备贷款主体资格和基本条件;
  2. 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
  3. 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
  4. 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
  5. 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
  6. 在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债务、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7. 有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
流动资金贷款的主要品种  1. 流动资金循环贷款:  贷款人与借款人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允许借款人多次提取贷款、逐笔归还贷款、循环使用贷款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2. 流动资金整贷零偿贷款:  客户可一次提款,分期偿还的流动资金贷款。
  3. 法人账户透支:  根据客户申请,核定账户透支额度,允许其在结算账户存款不足以支付时,在核定的透支额度内直接透支取得信贷资金的一种借贷方式。
  4.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指商业银行对借款人发放的,期限为一至三年(不含一年含三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占用。

什么是流动资金贷款?


五、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有什么区别?

区别可以从下表中看出: 项目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用途解决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满足企业中、短期的资金需求期限1-5年的中期贷款或5年以上的长期贷款1年以内的短期贷款或1-3年期的中期贷款审核方式逐笔申请逐笔审核逐笔申请逐笔审核或在银行规定时间及限额内随借、随用、随还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还款来源项目竣工验收投产后的现金或企业自有资金主要为企业经营收入主要为企业经营收入外部影响因素多,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因素多,风险较大集中在借款人、担保人或抵(质)押的风险 收益长期、稳定收益短中期收益

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有什么区别?


六、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流程

1、提出借款申请。
企业向银行提出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并提供企业和担保主体(若有必要)的相关材料。
2、签署借款合同和相关担保合同。
企业的贷款申请经银行审批通过后,银行与企业需要签订所有相关法律性文件3、按照约定条件落实担保、完善担保手续。
根据银行的审批条件和签署的担保合同,如果需要企业提供担保的,则需进一步落实第三方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的担保措施,并办妥抵押登记、质押交付(或登记)等有关担保手续,若需办理公证的还需履行公证手续等。
4、发放贷款。
在全部手续办妥后,银行将及时向企业办理贷款发放,企业可以按照事先约定的贷款用途合理支配贷款资金。

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流程


七、关于流动资金借款

流动资金贷款 一、功能定义 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客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临时性、季节性的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
二、产品简介 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可分为临时流动资金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1. 临时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在3个月(含)以内,主要用于企业一次性进货的临时性资金需要和弥补其他支付性资金不足。
2.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3个月至1年(不含3个月,含1年),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需要。
3.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年至3年(不含1年,含3年),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占用资金需要。
三、适用对象 流动资金贷款流动性强,适用于有中、短期资金需求的工、商企业客户。
在一般条件下,银行根据“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贷款经营方针,对客户信用状况、贷款方式进行调查审批后,作出贷与不贷、贷多贷少和贷款期限、利率等决定。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适用客户为生产经营正常、成长性好,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无不良信用记录且信用等级较高的客户。
对能提供全额低风险担保的客户,不受信用等级限制。
四、申办条件 根据《贷款通则》,贷款对象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 1. 恪守信用,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
2. 除自然人外,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管机关)办理年检手 3. 已经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4. 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不超过净资产的50%;
5. 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6. 申请中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工商银行不对其发放贷款: 1. 不具备贷款主体资格和基本条件;
2. 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
3. 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
4. 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
5. 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
6. 在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债务、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7. 有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
五、流动资金贷款的主要品种 1. 流动资金循环贷款: 贷款人与借款人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允许借款人多次提取贷款、逐笔归还贷款、循环使用贷款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2. 流动资金整贷零偿贷款: 客户可一次提款,分期偿还的流动资金贷款。
3. 法人账户透支: 根据客户申请,核定账户透支额度,允许其在结算账户存款不足以支付时,在核定的透支额度内直接透支取得信贷资金的一种借贷方式。
4.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指商业银行对借款人发放的,期限为一至三年(不含一年含三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占用。
您是想资金贷回去做股权投资吗? 应该是可以的 但是国家在这种情况下不推荐 用借贷资金投入股权市场补充子公司资金缺口 应该以母公司的抵押或信用做贷款担保 这个你要依据以上条例实施

关于流动资金借款


八、什么叫流动资金贷款

展开全部一、业务综述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短期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
按贷款期限可分为一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按贷款方式可分为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其中担保贷款又分保证、抵押和质押等形式;
按使用方式可分为逐笔申请、逐笔审贷的短期周转贷款,和在银行规定时间及限额内随借、随用、随还的短期循环贷款。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作为一种高效实用的融资手段,具有贷款期限短、手续简便、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的特点,因此成为深受广大客户欢迎的金融产品。
二、申请条件 1. 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拥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借款的用途应具有经济效益,能按时还本付息;
3. 符合中国银行其他有关贷款规定要求。
三、提供资料 1. 借款申请书;
2. 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董事会决议及公司章程;
3. 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借款人的财务报表,及近期财务报表;
5. 贷款卡;
6.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证明等。

什么叫流动资金贷款


九、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问题?

流动资金贷款 一、功能定义 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客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临时性、季节性的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
二、产品简介 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可分为临时流动资金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1. 临时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在3个月(含)以内,主要用于企业一次性进货的临时性资金需要和弥补其他支付性资金不足。
2.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3个月至1年(不含3个月,含1年),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需要。
3.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年至3年(不含1年,含3年),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占用资金需要。
三、适用对象 流动资金贷款流动性强,适用于有中、短期资金需求的工、商企业客户。
在一般条件下,银行根据“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贷款经营方针,对客户信用状况、贷款方式进行调查审批后,作出贷与不贷、贷多贷少和贷款期限、利率等决定。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适用客户为生产经营正常、成长性好,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无不良信用记录且信用等级较高的客户。
对能提供全额低风险担保的客户,不受信用等级限制。
四、申办条件 根据《贷款通则》,贷款对象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 1. 恪守信用,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
2. 除自然人外,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管机关)办理年检手 3. 已经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4. 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不超过净资产的50%;
5. 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6. 申请中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工商银行不对其发放贷款: 1. 不具备贷款主体资格和基本条件;
2. 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
3. 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
4. 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
5. 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
6. 在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债务、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7. 有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
五、流动资金贷款的主要品种 1. 流动资金循环贷款: 贷款人与借款人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允许借款人多次提取贷款、逐笔归还贷款、循环使用贷款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2. 流动资金整贷零偿贷款: 客户可一次提款,分期偿还的流动资金贷款。
3. 法人账户透支: 根据客户申请,核定账户透支额度,允许其在结算账户存款不足以支付时,在核定的透支额度内直接透支取得信贷资金的一种借贷方式。
4.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指商业银行对借款人发放的,期限为一至三年(不含一年含三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占用。
您是想资金贷回去做股权投资吗? 应该是可以的 但是国家在这种情况下不推荐 用借贷资金投入股权市场补充子公司资金缺口 应该以母公司的抵押或信用做贷款担保 这个你要依据以上条例实施

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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