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顺序--股票交易先后顺序
发布时间:2022-06-12 10:00:50 浏览:121次 收藏:10次 评论:0条
一、股票交易先后顺序
目前根据沪深交易所的成交原则,根据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如在报价相同的情况下,按时间优先的原则成交,与数量没有直接关系。
二、股票委托卖出的先后顺序?
先后顺序: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价格较高的买进委托优先于价格较低买进委托,价格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的卖出委托;
同价位委托,则按时间顺序优先。
委托买卖股票又称为代理买卖股票,是专营经纪人或兼营自营与经纪的证券商接受股票投资者(委托人)买进或卖出股票的委托,依据买卖双方各自提出的条件,代其买卖股票的交易活动。
代理买卖的经纪人即为充当股票买卖双方的中介者。
代理或委托买卖股票的具体方式有: 当面委托 当面委托是客户到证券商的营业所,当面办理委托手续,提出委托买卖有价证券的要求。
这是一种传统的委托方式,具有稳定可靠的特点,中小额投资者通常采用这种方式。
但对远距离客户和时间观念强的客户不方便。
电话委托 是客户使用电话等电讯手段,通知证券商的营业所,由营业员按电话内容填制委托书,据以办理委托业务。
这种方式具有方便、分散和保密的特点,大数额的投资者通常采用这种方式。
电报或信件委托 电报委托可以迅速明确地向证券公司发出指示,但电报内容往往过于简单,可能产生理解上的错误。
信件委托,可以详细指示买卖内容,并可作必要说明,但这样做较费时间,等信件到达证券公司时,股票价格可能已发生变化,会贻误有利时机。
三、股票成交顺序和股价究竟是怎样确定的?
市价申报优先于限价申报。
对于买进申报,价格较高的优先于较低的;
对于卖出申报,价格较低的优先于较高的。
在相同价位上的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
至于时间顺序,在口头唱报竞价时,按中介经纪人听到的顺序排列;
在专柜书面申报竞价时,按照中介经纪人接到书面申报竞价单证的顺序排列;
在计算机终端输入申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
在无法区分先后时,由中介经纪人组织抽签决定。
如果证券商更改买卖申报内容,其原申报的时间顺序自然撤消,依照更改后报出的时间顺序排列。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业务规则》规定,成交价格的决定原则是,在口头唱报竞价时,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的价位相同,即为成交。
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和专柜书面申报竞价时,除前项规定的原则外,如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高(低)于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中间价位;
如买卖双方只有市价申报而无限价申报,采用当日最近一次成交价或当时显示价格的价位。
四、股票买卖先后顺序。是按下单时间排吗
成交的先后顺序(1)较高买进限价申报优先于较低买进限价申报;较低卖出限价申报优先于较高卖出限价申报。
(2)同价位申报,依照申报时序决定优先顺序。
(3)同价位申报,客户委托申报优先于证券商自营买卖申报。
五、
六、股票成交顺序
股票成交一般依次遵守这以下三个原则: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数量优先。
1.价格优先原则:价格优先原则是指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
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
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和板牌竞价时,除上述的的优先原则外,市价买卖优先满足于限价买卖。
2.成交时间优先顺序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按中介经纪人听到的顺序排列;
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
在板牌竞价时,按中介经纪人看到的顺序排列。
在无法区分先后时,由中介经纪人组织抽签决定。
3.成交的决定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时,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的价位相同,即为成交。
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除前项规定外,如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的申报价格,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中间价位;
如买卖双方只有市价申报而无限价申报,采用当日最近一次成交价或当时显示价格的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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