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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长期股权投资为什么要分成本法和权益法呢?

发布时间:2022-06-10 20:18:54   浏览:158次   收藏:18次   评论:0条

一、成本法与权益法有什么区别

判断成本法核算还是权益法核算主要有两条途径。
首先第一条是题目给出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企业的影响:成本法:投资方对被投资方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采用成本法;
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也应该采用成本法;
权益法:投资方对于被投资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用权益法。
第二条途径是给出持股比例:成本法:持股比例在20%以下或者50%以上应该采用成本法核算;
权益法: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包括20%和50%)应该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一条途径高于第二条途径,也就是比如说题目中给出了持股比例为25%,同时又给出了对被投资方不具有重大影响,那么,就不能按照持股比例采用权益法,而应该按照实际影响采用成本法。
成本法下,被投资方宣告现金股利是投资前的: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成本法下,被投资方宣告现金股利是投资后的: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成本法下,实现净利润或净亏损不做会计处理。
权益法下,被投资企业宣告分配投资前的现金股利: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权益法下,被投资企业宣告分配投资后的现金股利: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净亏损):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投资收益(或作相反分录)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成本法与权益法有什么区别


二、长投的成本法和权益法与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法和权益之间的区别?

请注意!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是分为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
长期股权投资计量方法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
投资性房地产和长期股权投资这两者的计量方法不是同一个概念,即使都有成本法和成本模式,二者也是不同的。
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模式是将投资性房地产按照类似于固定资产的方式进行计量,即按照历史成本计量并计提折旧,与之对应的公允模式是按照公允价值后续计量并停止计提折旧。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中的成本法适用于对于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及重大影响,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及达到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这种方法的核心就是不随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变化而变化。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权益法,适用于没有达到控制、共同控制,但具有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他的核心是长投账面价值要随着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变化而变化。

长投的成本法和权益法与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法和权益之间的区别?


三、在财务会计中,成本法和权益法怎样区分?

这个是指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方法。
成本法是指投资按成本计价的方法,适用范围是:1、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能实施控制,也就是对子公司的投资;
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无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是指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使用范围是:1、对被投资企业具有共同控制;
2、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

在财务会计中,成本法和权益法怎样区分?


四、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是什么?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一共有两点,适用范围和核算方法不同,下面具体分析:(一)适用范围不同:1、成本法适用的范围(注意变化的部分)(1)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旧准则不同)(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2、权益法适用的范围(1)共同控制;(2)重大影响。
两种方法的比较:成本法注重的是初始投资成本,受资企业的其他变动,投资企业一般不做调整。
权益法注重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只要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了,投资企业也随之进行调整。
(二)核算不同:投资单位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受被投资单位盈亏和其他权益变动的影响。
只有在被投资单位分配现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受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因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需要根据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进行调整的。
只要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就要相应的进行调整。
所以在被投资单位实现盈利的时候,所有者权益的留存收益增加了,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要调增,确认投资收益,发生亏损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被投资单位分配现金股利的时候,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减少了,所以要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确认应收股利。
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发生变动时,也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影响程度适用范围:扩展资料权益法原则:进行初始投资或者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或是追加投资成本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投资后,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的变动而相应调整,增加或是减少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共同控制或是重大影响的时候,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是重大影响的时候,投资企业应当对被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停止采用权益法,改用成本法核算。
对被投资企业实施控制的采用成本法核算,但在年度终了,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发行债券的手续费应当冲减资本公积购买股份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和应收股利,贷记银行存款,其中长期股权投资初始确认成本中包含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成本法的会计处理方法:(1)投资公司购入股份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等,此时被投资公司无需作会计分录。
(2)投资公司收到股利,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投资收益。
(3)当被投资企业用投资企业购售前的分配利润或盈余公积金支付一部分股利时,以及发放清算股利时,这些应作为投资成本的部分偿还,借记银行存款或投资收益,贷记长期股权投资。
(4)当股权投资发生永久性跌价时,应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跌价损失,贷记长期股权投资。
参考资料来源:百科--成本法参考资料来源:百科--权益法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是什么?


五、成本法与权益法有什么区别

这个是指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方法。
成本法是指投资按成本计价的方法,适用范围是:1、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能实施控制,也就是对子公司的投资;
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无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是指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使用范围是:1、对被投资企业具有共同控制;
2、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

成本法与权益法有什么区别


六、长期股权投资为什么要分成本法和权益法呢?

个人理解:原理上权益法是最正确的,因此在合并报表时是用完全权益法。
(但是过于复杂,假如都是用权益法的话就过于复杂,所以控制和无重大影响下用成本法核算了,个人理解)。
  权益法因为我们拥有被投资方的股份,理因享受对应的所有者权益。
而成本法的核算环节都不改变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账面价值,权益法是根据被投资方的所有者权益的对应比例来核算的,所以当被投资方进行相应的业务时导致增加或者减少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时,长期股权投资相应的账面价值就会相应改变。
而成本法核算不改变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因此在持有期间账面价值不会改变。
权益法是的角度是在被投资方的:只要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变动了,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就相应变动(适时跟踪确认调整自己这项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
成本法的角度是在自己投资方的,认为对被投资方投资是一项投资活动,有初始投资成本,有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成本法只有在持有期间受到钱时,做投资收益,并不改变账面价值)  通俗的比喻:甲、乙各拿了10000元投给一家餐馆合伙做生意。
  甲想法:投资10000元成本,每月分红的时候算投资收益。
  乙想法:在每个月末分红之后计算餐馆的价值是多少,对应的投资价值此时应该是多少。

长期股权投资为什么要分成本法和权益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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