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负责人和法人的区别--企业负责人与企业法人代表可以不是同一人吗?
发布时间:2022-05-30 16:04:23 浏览:196次 收藏:19次 评论:0条
一、公司的法人和负责人有什么区别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而负责人是指代表经营单位及分公司行使职权、主持经营单位及分公司生产经营或服务活动的人。
一般由经营单位或分公司所从属的上级法人单位(企业法人、公司或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等)任命。
二、法人和公司负责人的区别是什么,还是一样的?请详细述说!
法人代表是在营业执照上写的那个人名,一般来说,只要公司出了事儿,赔偿、违法犯罪、打官司之类的都要法人代表出面或写授权(比如你公司要雇个律师)。
一般来说,小公司的法人代表就是负责人,如果事情管不过来,也可以指定多个负责人,但法律上认定你作为法人代表,有义务照看和监督自己的公司,不能说你指定了别人负责,自己就不管了。
你可以不管,但是法律上不认可,出了事儿就说是你涉嫌管理不力,要负责任。
如果出了法律问题,一般来说单纯的赔款,就是公司的账户出。
如果要追究其他个人责任,那么要追究你和具体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当然你如果能证明确实和你无关,那么可能只追究你管理不力的责任。
补充:法人代表是说正常来说肯定会追究责任。
具体的负责人,要看出的事情和他有无关系。
比如你有2个经理,负责2个分店,结果其中一个分店出了事儿,那么和另外一个经理肯定就没关系。
三、企业负责人与企业法人代表可以不是同一人吗?
企业 负责人与企业法人代表可是不是同一人的 企业负责人是指对一个企业负责的人,它可以是总经理 项目负责人 生产负责人等,一般来说,小公司的企业负责人就是企业的法人代表。
企业法人代表是是指根据法律,其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其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权利和义务由其所代表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综上所述,企业负责人与企业法人代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他们可以是同一个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个人。
四、法人和公司负责人的区别是什么,还是一样的?请详细述说!
法人(Legal Person,Juridical/Juristic Person)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
法定代表人 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
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有的被称作法人,有的被称作法人代表,有的被称作法定代表人,这些称呼有什么区别? 答: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与自然人不同,是种无生命的社会组织体,法人的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企业法人是具有国家规定的独立财产,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组织章程和固定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经济组织。
确立企业法人制度的好处,在于使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取得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法律上拥有独立的人格,象自然人一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企业法人的这种独立资格的意义在于: 一是独立于自己的主管部门,企业和主管部门之间是两个完全平等的主体,不是隶属关系,双方只能按照等价、有偿、自愿、互利的原则形成民事法律关系;
二是独立于企业成员,即企业法人与组成企业法人的成员互相分离,各自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三是独立的财产权利,从而使企业法人能独立的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四是独立的财产责任,即企业法人的民事责任以企业自有的财产独立承担,同组成企业法人的成员的财产无关。
《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这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
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规定。
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
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
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
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是由法人赋予的,法人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但是代表人的行为超出法人授予的权利范围,法人就可能为其承担责任。
因此,法人是指特定的社会组织,如作为企业法人的公司,称呼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为法人是错误的。
法人是拟制的人,它必须通过自然人来表示它的意志,法定代表人由此产生,法定代表人就是能够代表法人的人,因此又称法人代表,在公司中就是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
因此,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有的被称作法人是错误的,被称作法定代表人是规范的用法,被称作法人代表也是可以的。
(地平线律师事务所)*://baike.baidu*/view/10873.htm?fr=ala0_1_1*://baike.baidu*/view/204510.htm?fr=ala0_1_1
五、单位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怎么区别
“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针对法人单位而言的,总公司(公司或子公司)才有法定代表人,分公司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只能有负责人,而不会出现法定代表人。
对于非法人单位,比如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才有负责人一说。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分公司的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兼任,也可以不是一个人。
判断的依据就是《公司法》上没有规定“不允许兼任”。
六、法人代表和负责人区别
法人代表是在营业执照上写的那个人名,一般来说,只要公司出了事儿,赔偿、违法犯罪、打官司之类的都要法人代表出面或写授权(比如你公司要雇个律师)。
一般来说,小公司的法人代表就是负责人,如果事情管不过来,也可以指定多个负责人,但法律上认定你作为法人代表,有义务照看和监督自己的公司,不能说你指定了别人负责,自己就不管了。
你可以不管,但是法律上不认可,出了事儿就说是你涉嫌管理不力,要负责任。
如果出了法律问题,一般来说单纯的赔款,就是公司的账户出。
如果要追究其他个人责任,那么要追究你和具体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当然你如果能证明确实和你无关,那么可能只追究你管理不力的责任。
补充:法人代表是说正常来说肯定会追究责任。
具体的负责人,要看出的事情和他有无关系。
比如你有2个经理,负责2个分店,结果其中一个分店出了事儿,那么和另外一个经理肯定就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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