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的特点中小板、创业板股票有何特点
发布时间:2022-05-14 22:36:03 浏览:90次 收藏:8次 评论:0条
一、中小板、创业板股票有何特点
1.中小板块即中小企业板,是指流通盘大约1亿以下的创业板块,是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的,有些企业的条件达不到主板市场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场上市。
中小板市场是创业板的一种过渡,在中国的中小板的市场代码是002开头的。
200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块。
中小企业板的建立是构筑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举措,也是创业板的前奏,终于揭幕的中小企业板在现阶段并没有满足市场的若干预期,比如全流通等,而过高的新股定位更是在短时期内影响了指数的稳定,但中小企业板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必然使得这个板块在未来的制度创新中显示出越来越蓬勃的生命力。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Second-board Market)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与主板市场(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的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有着重要的位置。
在中国的创业板的市场代码是300开头的。
2.创业板与主板市场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宽松,主要体现在成立时间,资本规模,中长期业绩等的要求上。
由于新兴的二板市场上市企业大多趋向于创业型企业,所以又称为创业板。
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
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但有很大的成长空间。
可以说,创业板是一个门槛低、风险大、监管严格的股票市场,也是一个孵化科技型、成长型企业的摇篮。
创业板GEM ( Growth Enterprises Market )board是地位次于主板市场的二级证券市场,以NASDAQ市场为代表,在中国特指深圳创业板。
在上市门槛、监管制度、信息披露、交易者条件、投资风险等方面和主板市场有较大区别。
2012年4月20日,深交所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创业板退市制度方案内容,落实到上市规则之中。
二、什么叫创业板?有什么特点?怎样操作?
创业板GEM (Growth Enterprises Market )board是地位次于主板市场的二板证券市场,以NASDAQ市场为代表,在中国特指深圳创业板。
在上市门槛、监管制度、信息披露、交易者条件、投资风险等方面和主板市场有较大区别。
其目的主要是扶持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成长性企业,为风险投资和创投企业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为自主创新国家战略提供融资平台,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添砖加瓦。
基本特点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
在我国,主板指的是沪、深股票市场。
创业板是指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有着重要的位置。
创业板出现于上世纪70年代的美国,兴起于90年代,曾孵化出微软等一批世界500强企业的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就具有代表性。
到目前为止,有6000多家企业在纳斯达克上市,同时也有2000多家企业先后退市。
可以说,创业板是一个门槛低、风险大、监管严格的股票市场,也是一个孵化科技型、成长型企业的摇篮。
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但有很大的成长空间。
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
在中国发展创业板市场是为了给中小企业提供更方便的融资渠道,为风险资本营造一个正常的退出机制。
同时,这也是我国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经济改革的重要手段。
对投资者来说,创业板市场的风险要比主板市场高得多。
当然,回报可能也会大得多。
各国政府对二板市场的监管更为严格,其核心就是“信息披露”。
除此之外,监管部门还通过“保荐人”制度来帮助投资者选择高素质企业。
二板市场和主板市场的投资对象和风险承受能力是不相同的,在通常情况下,二者不会相互影响。
而且由于它们内在的联系,反而会促进主板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买卖规则 (1)创业板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投资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
申报买入证券,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
不足100股(份)的证券,可以一次性申报卖出。
(2)证券的报价单位为“每股(份)价格”。
“每股(份)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人民币0.01元。
(3)证券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涨跌幅的价格计算公式为: 涨跌幅限制价格=(1±涨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人民币0.01元。
证券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三、创业板有哪些特点
创业板主要有以下特点:1.财务门槛低2.发行规模要求小3.对投资人要求高以及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
四、创业板股票有什么特点
1.中小板;
中小板就是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的,中国的主板市场包括深交所和上交所。
有些企业的条件达不到主板市场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场上市。
中小板市场是创业板的一种过渡,在中国的中小板的市场代码是002开头的。
2.主板:主板市场是指传统意义上的证券市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证券发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场所3.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指主板之外的专为暂时无法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有效补给,在资本市场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
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
创业板发行条件中的财务指标在量上低于主板(包括中小板)首次公开发行条件,在指标内容上参照了主板做法,主要选取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可分配利润等财务指标,同时附以增长率和净资产指标。
另外,创业板在净利润/营业收入上设置两套标准,发行人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五、创业板的特点是什么?
创业板市场,各国的称呼不一。
在有些国家叫二板市场、有些叫第二交易系统、创业板市场等等。
它是指交易所主板市场以外的另一个证券市场,其主要目的是为新兴公司提供集资途径,助其发展和扩展业务。
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
创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新兴产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进步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美国的Nasdaq是创业板市场的典型,素有“高科技企业摇篮”之称,培育了美国的一大批高科技巨人,如微软、英特尔、苹果、思科等等,对美国以电脑信息为代表的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以及美国近年来经济的持续增长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Nasdaq巨大的示范作用下,世界各大资本市场也开始设立自己的创业板市场。
1995年6月,伦敦交易所设立了创业板市场Aim;1996年2月14日,法国设立了新市场LeNouveauMarch;1999年11月,香港创业板正式成立。
从国外的情况看,创业板市场与主板市场的主要区别是:不设立最低盈利的规定,以免高成长的公司因盈利低而不能挂牌;提高对公众最低持股量的要求,以保证公司有充裕的资金周转;设定主要股东的最低持股量及出售股份的限制,如两年内不得出售名下的股份等,以使公司管理层在发展业务方面保持对股东的承诺。
此外,创业板使用公告板作为交易途径,不论公司在何地注册成立,只要符合要求即可获准上市。
六、我国创业板市场的特点有哪些
创业板市场(Growth Enterprise Market,GEM) 是指专门协助高成长的新兴创新公司特别是高科技公司筹资并进行资本运作的市场,有的也称为二板市场、另类股票市场、增长型股票市场等。
其具有以下特点:⒈、在上市条件方面对企业经营历史和经营规模有较低的要求,但注重企业的经营活跃性和发展潜力。
⒉、买者自负的原则。
创业板需要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营业能力自行判断,坚持买者自负原则。
⒊、保荐人制度。
对保荐人的专业资格和相关工作经验提出更高要求。
⒋、以“披露为本”作为监管方式。
它对信息披露提出全面、及时、准确的严格要求。
⒌、以增长型公司为目的。
上市条件较主板市场宽松。
扩展资料:创业板市场是主板市场以外的市场,现阶段其主要目的是为高科技领域中运作良好、成长性强的新兴中小公司提供融资场所。
考虑到新兴公司业务前景的不确定性,上市条件就应低于主板市场。
但创业板市场的设计,还应考虑具体国情,要争取在“质”上有所突破,使创业板成为真正的“投资板块”,并在以下几个方 面与主板市场有明显区别:1、经营年限相对较短,可不设最低盈利要求随着市场的发展,投资者的日益成熟,市场运作(特别是主板市场运作)逐步规范,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创业板市场的上市条件可逐步放松,如申请人成立 时间可短于三年。
成立在三年以上的,提供最后三个完整财政年度的年报。
存续期限短于三年的,提供其实际完成财政年度的年报。
对于研究与开发前景高的企业, 不设最低盈利要求,等等。
2、股本规模相对较小。
一般要求总股本二千万即可3、主营业务单一。
要求创业板企业只能经营一种主营业务4、必须是全流通市场虽然创业板市场不专为风险投资退出而设立,但它是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从原有公司退出以便进入新一轮高科技项目投资的重要保障。
考虑到风险资本通过股 权转让一次变现的特殊运动规律,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企业所形成的股权应视作公众股,相应地创业板市场中不再有公众股、国家股和法人股的划分,是一个全流通市 场。
5、主要股东最低持股量及出售股份有限制高科技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目的是解决企业本身的资本扩张和风险投资的退出问题。
不仅仅是为满足这类企业的创业股东和管理层股东的变现需要。
因此, 为保持公司成长的连续性,将创业股东和管理层股东的利益与公司发展联系在一起,这些股东在公司上市时所持有的股本至少占已发行股本的35%。
公司上市后, 这些主要股东必须接受让出若干股份的制度。
管理层在公司上市后的两年内不得出售名下股份;
两年限期届满后,亦不得在连续六个月之内出售名下股份超过 25%。
创业股东方面,有关限制期为一年,待公司上市满一年后即可随时出售名下股份,并且,出售时要公告。
6、在某些国家的资本市场中,高新技术企业在创业板市场满两年后可申请转主板上市参考资料:百科—创业板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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