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类型!股东花名册中的股东类型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2-05-03 12:04:31 浏览:195次 收藏:5次 评论:0条
一、公司股东类型有哪些?
一、无限公司即由两个以上的股东组成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的公司。
二、有限责任公司即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由一定人数的股东(2人以上50人以下)组成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三、两合公司即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组成的公司。
其主要特点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无限公司股东则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经营。
四、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既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组成,公司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我国《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类型只有两种,一是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二是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种类
公司股东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做出以下分类: (一)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我们把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又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出资人。
显名股东是指正常状态下,出资情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
在本文中有时也指不实际出资,但接受隐名股东的委托,为隐名股东的利益,在工商部门登记为股东的受托人。
(二)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 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
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
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
(三)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 以获得股东资格时问和条件等来分,可分为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
创始股东是指为组织、设立公司、签署设立协议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认缴出资,并对公司设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人。
创始股东也叫原始股东。
一般股东指因出资、继承、接受赠与而取得公司出资或者股权,并因而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人。
(四)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 以股东持股的数量与影响力来分,可分为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又分绝对控股股东与相对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资本总额50%或依其出资额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另外,公司股东还可以分为大股东和小股东,当然,这是一组相对的概念。
三、公司股东可以分为哪些种类
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
按不同的标准,公司股东可以分类如下:1、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我们把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2、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
3、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以获得股东资格时间和条件等来分,可分为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
4、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以股东持股的数量与影响力来分,可分为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四、什么人可以称为股东?股东的种类
股东是指向公司出资、持有公司股份,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的人。
股东是组成公司并在其中享有股东权利的人。
凡是基于对公司的投资或者基于其他合法的原因而持有公司资本的一定份额并享有股东权利的主体均是公司的股东。
股东亦称为出资人、投资人,但出资人、投资人的概念更为宽泛,例如向合伙企业出资也可称为出资人,但合伙法中称为合伙人而不称为股东,股东是对公司法上的出资人的特别称谓。
股东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可以是非法人组织,还可以是国家。
且法律对股东并无行为能力的要求,所以理论上股东可以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
当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作为股东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其行使股东权利。
股东可能由下列三种类型构成: (1)参与公司设立或者认购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或出资的原始股东。
凡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参与公司的最初设立活动,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且实际认购出资的发起人,或者认购公司首次发行股份的其他人,均可成为公司的原始股东。
(2)公司成立后的继受股东。
继受股东是指在公司的存续期间依法继受取得出资或股份的人,一般是在公司成立后因依法转让、继承、赠与或法院强制执行等原因取得股东地位的人。
(3)公司成立后因公司增资而加入的新股东。
公司增资可以通过向原股东筹集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向原股东以外的投资人筹集。
如果公司采取后一种方式增资,则原股东以外的投资人因其向公司的投资也成为公司的股东。
【延伸阅读】公司法注册资本公司章程公司设立
五、公司股东有哪些分类
股东类型总体可分为自然人和法人两类。
六、公司股东分哪些类?
股东是指向公司出资、持有公司股份,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的人。
股东是组成公司并在其中享有股东权利的人。
凡是基于对公司的投资或者基于其他合法的原因而持有公司资本的一定份额并享有股东权利的主体均是公司的股东。
股东亦称为出资人、投资人,但出资人、投资人的概念更为宽泛,例如向合伙企业出资也可称为出资人,但合伙法中称为合伙人而不称为股东,股东是对公司法上的出资人的特别称谓。
股东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可以是非法人组织,还可以是国家。
且法律对股东并无行为能力的要求,所以理论上股东可以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
当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作为股东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其行使股东权利。
股东可能由下列三种类型构成: (1)参与公司设立或者认购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或出资的原始股东。
凡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参与公司的最初设立活动,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且实际认购出资的发起人,或者认购公司首次发行股份的其他人,均可成为公司的原始股东。
(2)公司成立后的继受股东。
继受股东是指在公司的存续期间依法继受取得出资或股份的人,一般是在公司成立后因依法转让、继承、赠与或法院强制执行等原因取得股东地位的人。
(3)公司成立后因公司增资而加入的新股东。
公司增资可以通过向原股东筹集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向原股东以外的投资人筹集。
如果公司采取后一种方式增资,则原股东以外的投资人因其向公司的投资也成为公司的股东。
【延伸阅读】公司法注册资本公司章程公司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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