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股同权——“同股不同权”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2-04-29 16:43:41 浏览:63次 收藏:18次 评论:0条
一、什么是股权分置?什么是同股同权?为什么要进行股权分置改革?
股权分置是指:中国的上市公司中存在着非流通股与流通股二类股份,除了持股的成本的巨大差异和流通权不同之外,赋于每份股份其它的权利均相同。
由于持股的成本有巨大差异,造成了二类股东之间的严重不公。
股权分置改革,如果不考虑非流通股与流通股的持股成本,不认承二类股东持股成本的差异,便失去了解决问题的逻辑基础,更谈不上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这个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和“三公”。
判断股权分置改革成败的标准只有一项,就是: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中所有股份的持股成本是否相同。
股权分置问题一直都是困扰着股市健康发展的最主要问题。
股权分置不对等、不平等基本包括三层含义,一是权利的不对等,即股票的不同持有者享有权利的不对等,集中表现在参与经营管理决策权的不对等、不平等;
二是承担义务的不对等,即不同股东(股票持有者的简称)承担的为企业发展筹措所需资金的义务和承债的义务不对等、不平等;
三是不同股东获得收益和所承担的风险的不对等、不平等。
股权分置使产权关系无法理顺、企业结构治理根本无法进行和有效,企业管理决策更无法实现民主化、科学化,独裁和内部人控制在所难免,甚至成为对外开放、企业产权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深化的最大障碍。
因此,解决股市问题,股权分置问题必须解决, 关于股权分置的提法。
最开始提的是国有股减持,后来提全流通,现在又提出解决股权分置,其实三者的含义是完全不同的。
国有股减持包含的是通过证券市场变现和国有资本退出的概念;
全流通包含了不可流通股份的流通变现概念;
而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是一个改革的概念,其本质是要把不可流通的股份变为可流通的股份,真正实现同股同权,这是资本市场基本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
而且,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后,可流通的股份不一定就要实际进入流通,它与市场扩容没有必然联系。
明确了这一点,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并在保持市场稳定的前提下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二、其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是什么意思
我国《公司法》第130条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同次发行的股票,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这便是“同股同权同利”的由来。
在目前的A股市场,发行股票时就两种价格,非流通股的成本远远低于流通股,而且通过高溢价发行流通股,流通股为非流通股增加了净产值,甚至是成倍的增加。
这种发行方式已经违反了“三公原则”。
这里的“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是有条件的,是建立在“同次发行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基础上的,抽去了基础性的条件,同股同权就变了味。
于是在A股市场上出现了一种怪现象,大股东的成本是净产值,而且这个净产值还包含着流通股的贡献,分红时享受着与流通股同等的收益,投票时也是一股一票,而且还可以利用手中占绝对优势的数量操纵股东大会。
不仅如此,还有什么B股、H股,与非流通股大股东的成本基本相同,也享受着A股流通股的同等权利。
而这一切都是在所谓“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旗号下进行的,为什么呢?因为“同次发行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这个基础条件被抽去了,形成了A股流通股与非流通、A股与B股、H股的股权割裂。
三、什么叫同股同权
过去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股票没有真正做到同股同权,有的获得了流通权(即流通A股、B股),可以在证券交易所自由转让交易,有的则没有流通权(如国家股、法人股等非流通股),只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股权转移。
为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同股同权,自去年5月份起,国家决定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让非流通股支付一定的对价,实现可流通,这就是股改了。
---------------------------------------------- 我国股市上一直存在著“股权分置”问题,被普遍认为是困扰股市发展的头号难题。
过去由於历史原因,我国股市上有三分之二的股权不能流通。
亦即股市同时存在著流通股与非流通股。
此二类股,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此即“股权分置”问题。
其弊端长久地严重影响股市的发展。
股权分置改革(股改政策)就是要在市场条件变化的情况下,对此两类股东的股份,予以重新确认。
并由现况的两类股权分置,变为将来股票全面流通的情况。
股改的目的,最终就是要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以消除制度赋予非流通股股东对公司的垄断控制权、防止同股不同权和同股不同利的现象继续发生。
非流通股一旦进入市场流通,市场流通筹码大量增加,那麼就会破坏原有高溢价发行的少数流通股的市场条件。
在原来股权分置条件下,流通股之所以能够高溢价发行,是因为数量巨大的非流通股不流通。
现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由股权分置改为不分置,全部进入市场流通,且改革后两者权利义务相同),非流通股要进入市场流通,那麼理所当然要对两类股东的持股成本进行核算并重新确认两类股东的股权。
也就是说,股权分置改革就是对两类股东的股权,予以重新确认后,全部股票进入市场流通。
目前具体的股改措施,是由公司管理阶层自己提出股改方案,由小股东投票表决。
有些有创意的作法就不断出台,例如: (1)提出大股东违约赔偿条款。
非流通股股东增加股改违约赔偿承诺,规定如果非流通股股东未按承诺减持股份,则非流通股股东愿意将违约出售股票所得全部或部分赔偿给公司(类似台湾公司法归入权条款)。
这是一个惩罚规定制定,有助於消除流通股股东对股改承诺条款得不到执行的担心,有利於稳定市场预期和增强投资者持股信心。
(2)提出禁售期限(类似共同基金发行之初的闭锁期条款) 大股东主动延长禁售期的承诺,显示了大股东对公司发展前景充满信心,也给投资者一个良好的预期。
有些公司承诺条款将大股东的禁售期限从法定的12个月延长到24个月至36个月,江淮汽车、精工科技禁售期60个月,而承德钒钛第一大股东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更是承诺7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所持非流通股,其承诺期限之长为股改以来之最。
(3)一些股改公司也订定限售价格条款。
凯恩股份第一大承非流通股股东诺3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票的价格不低於11.74元,这一价格复权后为凯恩股份上市以来的最高价。
(4)蓝筹公司对价理想 上海汽车、民生银行两大蓝筹公司,分别推出了每10股送3.4股和每10股送3股(相当)的对价。
这一对价水准超过了前期长江电力和宝钢股份的对价幅度,进一步稳定了投资者对绩优蓝筹股的流通补偿预期。
四、什么是“同股同权”?
同股不同权:通常公司的股权结构为一元制,也即所有股票都是同股同权、一股一票,但在发达国家市场的二元制(又称双重股权结构、AB股结构)股权结构中,管理层试图以少量资本控制整个公司,故而将公司股票分高、低两种投票权,高投票权的股票每股具有2至10票的投票权,称为B类股,主要由管理层持有;
低投票权由一般股东持有,1股只有1票甚至没有投票权,称为A类股。
作为补偿,高投票权的股票一般流通性较差,一旦流通出售,即从B类股转为A类股。
简介:2014年8月,港交所公布了“不同股票权架构概念文件”,就是否应允许同股不同权架构展开探讨。
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称相关的咨询关乎“香港市场未来竞争力”,港交所“没有任何预设立场,只为提供一个理性辩论的舞台”。
2014年8月29日,港交所终于公布同股不同权改革的公众咨询文件。
这一方案因阿里巴巴去、2013年欲采用美国AB股形式赴港上市而引起,在香港业界引发不少争议。
由于改革遥遥无期,阿里巴巴最终选择赴美上市
五、"同股同权"是什么意思?
定义 所谓同股同权,是指同一类型的股份应当享有一样的权利。
在国际市场上股票是全流通的,通过市场定价发行,所有持股者接受同一价格。
这就是说,无论是公司的大股东还是投资者经过讨价还价,在同一时间内形成同一价格。
股票发行后,在市场波动中,在同一时间内所有持股者的股票价格也是相同的。
例如某公司股票价格下降,大股东手中的股票与投资者一样下降,而且他持有的股票多,相对于其他人,他的绝对损失要大的多;
如果股票价格上升,相对其他投资者,大股东绝对收益要大的多。
这说是说风险与收益是成正比的,要想获得更多的收益,必须承担更大的风险。
所以同股同权的基础是在同一时间内同股同价。
当然,在不同时间内,股票价格是波动的,买入价格有差别,所以成本不同,收益也有差别,但是这种差别是建立在同一时间内同股同价的基础上的。
在目前的A股市场,发行股票时就两种价格,非流通股的成本远远低于流通股,而且通过高溢价发行流通股,流通股为非流通股增加了净产值,甚至是成倍的增加。
这种发行方式已经违反了“三公原则”。
《公司法》第103条则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同次发行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 这里的“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是有条件的,是建立在“同次发行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基础上的,抽去了基础性的条件,同股同权就变了味。
于是在A股市场上出现了一种怪现象,大股东的成本是净产值,而且这个净产值还包含着流通股的贡献,分红时享受着与流通股同等的收益,投票时也是一股一票,而且还可以利用手中占绝对优势的数量操纵股东大会。
不仅如此,还有什么B股、H股,与非流通股大股东的成本基本相同,也享受着A股流通股的同等权利。
而这一切都是在所谓“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旗号下进行的,为什么呢?因为“同次发行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这个基础条件被抽去了,形成了A股流通股与非流通、A股与B股、H股的股权割裂。
六、同股不同权是什么意思 同股同权是什么意思
1、同股不同权:又称“双层股权结构”,是指资本结构中包含两类或多类不同投票权的普通股架构;
2、同股同权:是指同一类型的股份应当享有一样的权利。
简单来讲,同股同权就是每一份股份的投票权是相等的,同股不同权就是相同的股份,但是投票权不一样。
扩展资料:“同股不同权”的股权架构模式:1、双重股权架构:1)、这种股权架构模式是按照每股拥有的表决权大小,将普通股划分为A、B股两类,A股为普通股,一股一票,B股为特别股,拥有A股数倍的表决权;
2)、双重股权架构充分体现了法律的人性特征。
成长性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有大资金进来推动其跨越式发展,但资本是嗜血的,如何平衡看好企业未来发展的投资人与创始股东或管理股东的利益,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
“同股不同权”的双重股权架构,刚好能满足这一要求。
2、合伙人架构:这种制度的核心仍然是“同股不同权”,但在具体操作层面,则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参考资料来源:百科-同股同权参考资料来源:百科-同股不同权
七、什么是“同股同权”?
您好,希望以下答案对您有所帮助!相同的股票实际上蕴涵着相同的权利。
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参考资料:《企业上市规划师教程》
八、什么叫做同股同权
假如说你持有这个公司的百分之三十股票,你有控制这个公司百分之三十的权利
九、“同股不同权”什么意思?
同股不同权:通常公司的股权结构为一元制,也即所有股票都是同股同权、一股一票,但在发达国家市场的二元制(又称双重股权结构、AB股结构)股权结构中,管理层试图以少量资本控制整个公司,故而将公司股票分高、低两种投票权,高投票权的股票每股具有2至10票的投票权,称为B类股,主要由管理层持有;
低投票权由一般股东持有,1股只有1票甚至没有投票权,称为A类股。
作为补偿,高投票权的股票一般流通性较差,一旦流通出售,即从B类股转为A类股。
简介:2014年8月,港交所公布了“不同股票权架构概念文件”,就是否应允许同股不同权架构展开探讨。
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称相关的咨询关乎“香港市场未来竞争力”,港交所“没有任何预设立场,只为提供一个理性辩论的舞台”。
2014年8月29日,港交所终于公布同股不同权改革的公众咨询文件。
这一方案因阿里巴巴去、2013年欲采用美国AB股形式赴港上市而引起,在香港业界引发不少争议。
由于改革遥遥无期,阿里巴巴最终选择赴美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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