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公司法人代表与公司各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04-13 15:31:21 浏览:52次 收藏:11次 评论:0条
一、公司法人代表与公司各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
一,公司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种类多样。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
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
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二,公司各股东的权利和义务1,义务包含以下几点(1)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权利不得滥用义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2,权利:(1)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3)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以便监督公司的运营;
(4)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即股东享有受益权;
(5)依法转让出资;
(6)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7)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资本;
(8)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剩余财产。
二、股东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
这是09年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的一道多项选择题:答案:选择ACD。
我国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除该条之外,公司法在很多其他条文中都规定了股东的具体权利。
股东权利归纳起来可分为以下几类:(1)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
(2)股份转让权;
(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即资产收益权;
(4)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
(5)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即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6)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权和会计账簿的查阅权;
(7)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定、监事会会议决定的查阅权和复制权,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没有复制权;
(8)优先认购新股权;
(9)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10)权利损害救济权和股东代表诉讼权;
(11)公司重整申请权;
(12)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
其中,第(1)、(2)、(3)、(8)、(9)项为股东权中的财产权,第(4)、(5)、(6)、(7)、(10)、(11)、(12)项为股东权中的管理参与权。
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三、企业股东和法人的权利义务
展开全部在公司中,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3)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以便监督公司的运营;
(4)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即股东享有受益权;
(5)依法转让出资;
(6)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7)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资本;
(8)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剩余财产。
此外,股东还可以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股东同时承担以下义务:(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公司设立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即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
《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这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
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规定。
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
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
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
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是由法人赋予的,法人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但是代表人的行为超出法人授予的权利范围,法人就可能为其承担责任
四、什么是股东权力?
股东权益又称净资产,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余下的部分。
例如,上海汽车(相关,行情)1997年年底的资产负债表上,总资产为40.56亿元,负债是7.42亿元,股东权益就为两者之差,即33.14亿元,即是上海汽车的净资产。
股东权益是一个很重要的财务指标,它反映了公司的自有资本。
当总资产小于负债时,公司就陷入了资不抵债的境地,这时,公司的股东权益便消失殆尽。
如果实施破产清算,股东将一无所得。
相反,股东权益金额越大,该公司的实力就越雄厚。
股东权益包括以下五部分:一是股本,即按照面值计算的股本金;
二是资本公积,包括股票发行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价值;
三是盈余公积,又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公司税后利润的10%强制提取,目的是为了应付经营风险;
四是法定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10%提取,用于公司福利设施支出;
五是未分配利润,指公司留待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或待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比率是股东权益对总资产的比率。
以上海汽车为例,其1997年底的股东权益比率为81.71%(即〈33.14÷40.56〉×100%)。
股东权益比率应当适中。
如果权益比率过小,表明企业过度负债,容易削弱公司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
而权益比率过大,意味着企业没有积极地利用财务杠杆作用来扩大经营规模。
五、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新公司法股东权利与义务包括哪些
一、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去年开始实施的新《公司法》不仅取消了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强制限制,也将注册资本实缴制改革成现在的注册资本认缴制。
可以说,我国从此开启了“一元注册公司”的新局面,成立公司也变得几乎没有任何难度。
很多人甚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成为了自家家族企业的股东,也有人认为自己只是个挂名的,没有参与公司经营,什么都没做,公司的一切也就与自己毫无关系。
而实际上,作为股东,势必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当然,作为股东可以享有的权利也并不少。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 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 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1、本人持股资料;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3、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二、公司股东承担的义务主要有:(一)遵守公司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六、股东的权力义务
权力:在股东大会上对公司的重大决策表决。
分红。
义务:参加公司的股东大会。
七、股东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
一、股东的权利我国《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具体来说,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对公司重大决策问题行使表决权;
(2)选举公司董事、监事权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权;
(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
(4)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5)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请求权和提案权;
(6)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查阅和复制权;
(7)公司会计账簿查阅权;
(8)公司增资或发行新股的优先认购权;
(9)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
(10)特殊情况下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的请求权;
(11)强制解散公司的权利二、股东的义务公司股东的义务一般包括以下几项:(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公司设立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即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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