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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公司股权和股票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2-02-18 00:48:09   浏览:53次   收藏:3次   评论:0条

一、夫妻一方拥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离婚时如何分割?

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刘某与妻子白某离婚后,将一部分出资额转让给白某。法理荟萃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财产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对于该公司股份的分配要结合我国《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进行。由于涉及公司的利益,因此,股东的变化通常要经过原有股东们的同意。现实困惑刘某与白某在经历了6年的婚姻生活后,最终决定离婚。公司股权的转让可以随意进行,但股东身份不是随便就可以取得的。(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公司自创办以来,效益良好。在婚姻存续期间,丈夫刘某与朋友合作,投资创办了盛世啤酒有限责任公司,刘某成为该公司股东。本案中,刘某与白某解除了婚姻关系,刘某将一部分出资额转让给白某,如果公司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白某成为股东,白某可以成为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如果大部分的公司股东都不同意,则白某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但可以将这部分股份出卖给不支持自己入股的股东。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白某接受这笔出资后,是否就成为该公司的股东了呢?律师答疑白某是否可以成为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我国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要视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解决方式。

夫妻一方拥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离婚时如何分割?


二、离婚时公司股权如何处理?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如何解决这个难题,做到既保护弱势离婚女性的利益?又不损害其他股东的权益?好在法律依据比较明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6条进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夫妻离婚时要分割的共同财产越来越多样化,开始仅限于一张床、两床被子,后来发展到家电、车子、房子,现在又有好多人在炒股、开公司,离婚自然要涉及到分割股权。”。  在所有的离婚财产类型中,股权分割是最复杂、最多变的问题,一般涉及三个法律,公司法、合同法、婚姻法。

离婚时公司股权如何处理?


三、离婚时怎样分割一方持有的公司股权,夫妻公司怎么分

但在股份分割时应对原股份比例进行审查并调整。(3)对公司进行清算或将公司拍卖,清算后的剩余资产或拍卖所得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对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使用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取得的股权或者依法继承、受赠的股权(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1)将公司股份分割给实际掌管公司经营的一方,在其它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时给另一方相当于应得公司股份对价的补偿。以夫妻共有财产投资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仅夫妻二人时。(2)夫妻离婚后各自还是作为公司股东,各自持有公司股份。当夫妻离婚时对公司股份的分割无法协商一致时,在这种情况下,可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案。根据新《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双方离婚时可通过协商由一方接受夫妻共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另一方分得其它夫妻共有财产。

离婚时怎样分割一方持有的公司股权,夫妻公司怎么分


四、离婚案件中如何分割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 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离婚案件中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规定分别处理。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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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离婚股权如何处理

1、股权属个人财产,只分收益不分股权。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属于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股权是指用个人婚前财产或者婚后约定归个人所有的财产投资的股权。2、股权属夫妻共同财产,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离婚股权如何处理


六、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公司股份如何处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个人作为投资主体持有有限公司股份的公民越来越多。(3)以夫妻共有财产与他人共同投资的有限公司,此类公司夫妻与其他股东的股权比例一般比较明确。(2)以家庭共同财产投资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包括全部家庭成员或家庭部分成员,此类公司的股权比例设置往往也不严密。(4)夫妻接受赠与。(1)以夫妻共有财产投资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仅夫妻二人。但夫妻之间的股权划分往往是随意的,或夫妻中只有一人作为公司股东。这类公司注册时夫妻股权比例的设置往往带有随意性。夫妻持有公司股份的形成主要有几种情况。

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公司股份如何处理?


七、夫妻离婚时怎么处理股权

另外如前所述,基于股权价值的不稳定性,依据某一时点进行评估作价势必与股权价值相悖,并且在婚姻中“复合股权”(有的学者这样称呼)这种股权性质的要求,硬性判决股权归夫妻一人享有给对方补偿,不但给股东压力或履行不能,也丧失和剥夺夫妻共同财产在投资时所企盼的永久投资收益的目的性。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如前所述由于股东配偶享有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也就是准共有股权故在离婚分割股权时,股东配偶有选择加入股东的权利,这种权利的行使障碍只能是其他股东不允许转让并购买,或者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的,审判机关不应剥夺。(8)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2)生产、经营的收益。离婚分割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在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范围包括:(1)工资、奖金。即双方应将是否同意将出资额转让与否,转让份额达成一致,还要将转让价格一事达成共识,只有这样才能进行下一步——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9)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6)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按照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11)一方对婚后取得财产主张属个人财产但是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的财产。(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离婚案件先予协商和解是必经程序,是婚姻家庭案件所特有的。(12)其他婚后应归双方的财产。1、共同协商原则。(10)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2、离婚案件股权分割问题,补偿或股权取得应由夫妻双方明确表示,不易法院过多干预。(7)公司企业的出资额、股份以及个人独资公司。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6条规定的二类情形的处理方法,也是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的。

夫妻离婚时怎么处理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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