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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发行股票有哪些特别规定

发布时间:2022-02-09 20:13:19   浏览:172次   收藏:5次   评论:0条

一、《证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要求包括

多项选择题:A、B、C、D、E股票型上市公司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6)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0%以上。   (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5)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证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申请<a href=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GPRM/sy/1536.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股票上市</a>的要求包括


二、《证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要求包括

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0%以上。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5)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多项选择题:A、B、C、D、E股票型上市公司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6)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证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要求包括


三、《证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要求包括

多项选择题:A、B、C、D、E股票型上市公司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6)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5)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0%以上。

《证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要求包括


四、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要求和条件有哪些

5、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数额。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其发行申请:  1、最近3年内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  5、存在为股东及股东的附属公司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  2、擅自改变招股文件所列募集资金用途而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4、招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  6、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应具备的条件:  已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包括向原股东配售股票(下称:“配股”)和向全体社会公众发售股票(下称“增发”),除应当符合前述所列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与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他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财务独立以及资产完整。  7、公司有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3、公司在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组中进入公司的有关资产的财务会计资料及重组后的财务会计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要求和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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