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正刚减持多少股票,董、监、高减持利好还是利空
发布时间:2022-01-25 21:35:19 浏览:65次 收藏:14次 评论:0条
一、董、监、高减持利好还是利空
相反,如果高位频频出现利好,股价不涨,震幅加大,则很多时候是主力借利好消息出货。减持当然是利空,不过,利好出尽是利空,利空出尽是利好,有时候也要根据股票所处的位置来分析,如果是低位的利空,并且成交量萎缩,只要不是基本面出现问题,一般不用惊慌。
二、超过5%股东和一致行动人一年最多可以减持多少
4、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本次减持不涉及最低减持价格承诺,未违反股份锁定承诺。3、本次减持后,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4.99993%,低于5%,不再是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2014年9月3日,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中国水务[1.27%]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减持股份的通知,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中水新华灌排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2014年7月23日至9月2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4,618,6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2%,具体情况如下:一、本次减持的基本情况二、本次减持股份前后持股情况对照表1、本次减持没有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中科金财股东蔡迦减持400万股在底部是利空吗
应该是利空。400万股,对中科金财来说,虽然占比仅百分之一点多,但蔡迦是公司的原董事,说明她对公司的未来或者股价的走势并不怎么看好。
四、高管减持1100股代表什么意思
2、目前,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高管辞职减持虽然不触犯法律的规定,但对公司、市场和投资者甚至是社会的稳定都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三)因股票发行制度的原因,一二级市场之间存在较大的利差,上市公司的高管通过出售持有的原始股可获得巨额的利益,呈现“一夜造富”的现象。在公司的成长过程中,投资者们通过购买股票帮助上市公司融资,之后,高管们却通过减持,将高额利益纳入囊中,将风险抛给广大投资者,不仅加剧了贫富的差距,甚至会引起社会的动荡。更有甚者,高管通过内部消息或者粉饰业绩等手段拉高股价,再进行减持。(一)大批量高管的离职减持,不利于上市公司的稳定发展,也违背了我国创业市场的设立初衷。并且高管减持这一行为也会被市场解读为该公司的未来发展前景不好,认为目前的股价被高估,将导致股票价格向下的走势,极大地动摇了投资者的信心。然而,创业板企业接连不断出现高管减持的问题,使其成为以上市、达到解禁日为目的的“短视”公司。对创业板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造成危机,甚至对资本和社会的稳定性造成破坏。(二)当限售股解禁后,高管们迫不及待地辞职套现,使流通股的数量迅速增加,加大了市场的压力。高管减持1100股代表了高管卖掉手中股票的1100股套现,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股价上涨了很多的情况下。在现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股票价格会产生波动,极大地危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以及市场的秩序,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1、高管减持是指上市公司的高管在二级市场卖出自己公司股票的行为。创业板市场的推出主要是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并加速创新技术向产业化的转变以及加速我国经济的稳定增长。
五、董监高每年减持不超过25%是什么意思?
根据《公司法》第142条规定,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每年不超过持有数量的25%。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扩展资料:注意事项: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4、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导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所持本公司股份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减持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该规定在实务操作中,以上一自然年度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时该董监高账户(包括信用账户)中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基数,乘以25%,计算下一自然年度可减持的股份数量。可转让股票数量的基本计算公式:董监高在当年没有新增股份的情况下,按照如下公式计算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数量:可转让股票数量=上年末持有股份数量X25%,每年重新计算一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上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股份为基数,计算其中可转让股份的数量。3、因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各种年内新增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应当计入当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该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六、股票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是指上市时的那个发行价还是应该按上市后除权除息的发行价?
股票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通常是指上市时的那个发行价,不是指复权后的发行价,因为有很多股票多次送转之后的复权发行价已经成为负成本,比如苏宁电器,复权价已经成为发行价的上千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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