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到 哪个机构 查封 股票账户
发布时间:2022-01-18 05:29:17 浏览:195次 收藏:20次 评论:0条
一、如何查封被告人个人股票账户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只要法院将裁定书和限制执行通知书交给证券交易所就行了。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 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提供被告的股票信息,向法院申请,法院会冻结被告的股票账户的。这样的案例不少,很简单的。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二、法院如何强制执行股票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展开全部首先,关于执行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其次,执行办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
三、法院或者公安查封公司股权是在哪个机构办?
如果是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的,在证券交易部门。在工商局,因为股份是在工商注册的,所以自然是在工商查封,这样就无法转让了。股份有限公司也是如此。
四、起诉后多久股票账户会被冻结吗
债务纠纷,如果原告起诉时申请财产保全,会在开庭前冻结被告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账户、基金账户等),如果没有申请财产保全,原告胜诉后,如果被告没有偿还债务,原告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执行期间为6个月,这6个月内法院可以随时冻结被告资产。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债务纠纷审理时间: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和第一百六十一条。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五、股票和基金账户会让法院查封封吗
有可能,如果股票账户人触犯法律,需要申请人提出申请,同时提交担保。法院有权利让券商协助冻结股票基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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